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問題是雨量未達標準...(恕刪)
你是看不懂正體字嗎?
別人講雨量可能致災,
你貼是否達到放假標準!!
別再想停班停課了,
趕快去讀個書補足基本常識.
Miniko Li wrote:嗯嗯…若下了超過一小時以上還累積在100mm就真的太糟太扯了,/排水系統嚴重不良…...(恕刪)
RentHA wrote:
地不是平的,但水一定會往低處流,
水溝滿溢到到道路上,道路=水溝, 道路的水同樣會往低處流。
本來就不該只看1小時降雨量來算!
但更不應該以每小時降雨10.8公分就應該會淹水來推卸責任!
既然有人要用每小時降雨10.8公分就應該會淹水來推卸責任,
難不成你可以斷章取義,我就不能斷章取義,
為何不能用相同的斷章取義的招數來算!?怪了?
是否達到放天災假的標準,才是會不會淹水的主要依據,
高雄市區也只是豪雨等級而已! 連大豪雨都不到...
降雨量沒達到該放天災假的標準,都會區就不應淹水。標準就這麼簡單!
RentHA wrote:
大哥/大姊 到底你看懂了沒?
雨量超過100mm,不能只看1小時,還要看連續幾小時100mm?
雨量超過100mm,不能只看1小時,還要看連續幾小時100mm?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觀測站 09-10點46.5, 10-11點108. 11~12點16mm,24小時累積255mm,
若時雨量達10公分以上就該淹水,氣象局記錄得清清楚楚,自然會放天災假。
台灣的豪雨三不五時就有, 大豪雨四不六時才會有,超大豪雨偶爾才會有,
三不五時就有的豪雨,本來就可能瞬間水像用倒的!
若排水沒阻塞,這1小時 降雨-排水=道路積水4公分 左右就排走,大不了水淹到騎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