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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達翡翠 住戶報到與討論處!!@o@

P大大,我不懂的是
像我是七月的最近才交屋的
那預繳的管理費怎麼算?

所以理論上我接下來的這六個月應該都不用繳管理費?

oguma.wang wrote:
散場後更聽到令人氣憤的話"前代理主委居然還憤憤不平的對副主委講說:他絕對不同意提高管理費等等~然後又說什麼他也可以不繳管理費等等的話語"這些話聽了真的讓人更生氣~~各位住戶大家聽了覺得會高興嗎?
(恕刪)


每個人都可以不交管理費啊…
公約中都寫得很清楚了…
他可能覺得我們不知道怎麼寄存証信函吧…

今天一直被打斷…
害我越講越激動…


Superego.tw wrote:
P大大,我不懂的是像...(恕刪)


還是先繳吧…
我想管委會的人不會特定去欺負後買房子的錢…
等帳戶確定後…至少我會支持還給重覆繳交的人…
預收六個月應該是怕有人買了之後半年都還沒來住…
收不到管理費的問題…
請管委會內,需要有法律專長的人協助大樓 相關法律資訊。
煩請大樓有相關知識的人給予協助。
否則對於規章,還有規定該怎樣給予最正確的建議是很重要的,
也請各位管委協尋有法律專長的人給予協助!!

管委會,基本上就如同一間公司的董監事
而董事長就如同 主委
總經理 就等同於 外包的保全 主任
以此為公司架構
任何的決策都會具有一定效力
請大家小心謹慎的處理,以一定的法源與資訊作為運作的基礎。

對於建設公司給的管理基金,還有當初住戶預繳六個月的管理費
基礎上,就我的認知,是管委會成立的時候才開始就要開始收管理費
而那"六個月的預收管理費"+"建設公司提供的管理基金"就是管理委員會的"基礎運作基金"
而不管您多久之後搬入,都需要在管委會成立之後開始繳納管理基金。
就如同所提的六個月預收管理費,就如同"保證金一樣"
而對於建設公司而言,越晚成立管委,所需負擔的就越多,所以建設公司也會努力讓管委成立
以上小弟的認知不知道是否正確。

正常三百戶,有上千萬做為存款基金是很正常的,這當然也需要看大家的管理方式
故以經營看起來,這已經同等一間中小企業,請各位管委好好經營!!

另外一點請各位委員可以開始運作社區網站,
如對於網站運作方式不清楚可請另外一位建立網頁的人協助
小弟我也會盡量給予各位委員協助,感謝!!
http://city.goodweber.com/app.php?sid=710231

各位管委辛苦了~~加油~~小弟繼續上班中XD 可憐的EE工程師>"<
以下節錄於maxwiser大所提出的內容:
對於建設公司給的管理基金,還有當初住戶預繳六個月的管理費
基礎上,就我的認知,是管委會成立的時候才開始就要開始收管理費
而那"六個月的預收管理費"+"建設公司提供的管理基金"就是管理委員會的"基礎運作基金"
而不管您多久之後搬入,都需要在管委會成立之後開始繳納管理基金。
就如同所提的六個月預收管理費,就如同"保證金一樣"
而對於建設公司而言,越晚成立管委,所需負擔的就越多,所以建設公司也會努力讓管委成立
以上小弟的認知不知道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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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點,根據委員會以及之前P大的解說,建商自99年12月起~100年5月
開始用住戶的這筆"六個月的預收管理費"支付保全公司費用
但一直到這個月(七月)為止,陸續交屋的住戶,都還被建商在收這筆"六個月的預收管理費"

而大家討論的癥結點就在這裡,不知您是否能了解矛盾之處?

舉例而言,前幾篇留言有一位住戶說他七月剛交屋,也繳交這筆所謂的"六個月的預收管理費"
若如您所言,他這筆錢不就剛好直接被管委會接收,成為大家的公基金?!
然後他八月又開始繳交管理費,這樣好像很不合理唷~

再往前推算,其實100年1月之後交屋的住戶們(我想應該有不少戶)
都應該算是已預繳了自八月起"1~5個月不等"的管理費
(例如1月交屋的住戶,應可延後1個月,也就是9月再開始繳)

這點關係到(粗估)50~100戶的住戶權益,相對於全體不算多卻也不算少
所以煩請各位委員能幫忙公正處理
以上是小弟的淺見,請不吝指教
之所以會這樣問是依稀記得銷售員有跟我提到
預繳的管理費六個月是從管委會成立之後才會開始收的
阿怎麼現在又會變成是從去年12月開始收?

所以我才有點想不太懂

是有在網路上爬到兩篇文章: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交屋時建商預收6個月管理費移交爭議
http://61.218.51.163:8080/phpbb2/viewtopic.php?f=7&t=6213


住戶不繳管理費原因:當初建商有預收六個月
http://web2.tmm.com.tw/board/show_board.asp?board_id=QO37253684429222&fun=%BA%DE%B2z%B6O%A1%FE%A4%BD%A5%CE%B0%F2%AA%F7
忘了跟各位住戶打聲招呼,我住在A1棟
7/15才交屋的
裝潢才剛談完,昨天剛簽約,還沒開始弄
又是一條漫長的燒錢路阿....
我個人的一點小建議,
不管任何軟,硬體,皆需要錢為前提,
那財務方面就需要好好把關。
不是不信任自己的財委,
只是要有第三方認証,誏大家都放心。
我建議外聘一位專業之會計師,
每月把百達的帳,核對一次,
所有的支出及收入,
必要時給予財務上專業的建議,
聘請費用,我之前的經驗是2~3千元不等。
另一個議題是,
<如何開源節流!>
請大家一起動動腦筋,
有好的方向,我們一定要去擬訂及執行,
這樣我們才能誏我們及下一代過的更安穩,快樂。
之前聽同事說關於管理費是...

在正式成立管委會之前的大樓管理費用,
是建商要自費出資的...
也就是說,向我們預收的六個月管理費,屆時要移交管委會,
這樣一來就沒有何時遷入本社區的問題。

同事是過來人,說法可信度應該很高,
相關管委會成員,可以在高雄市政府大樓管理條例
查詢到相關的法律,
以上建議。

以和為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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