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iplay2 wrote:
我就是不懂裝懂、...(恕刪)
嗯嗯,大家一看就知道,沒關係,我想大家不會在意的,別太放在心上~
shizuku wrote:
這個重點在「公設是不是私有產權」上
台灣建商和鄉民過去的做法是,吧公設反灌回各所有權人的持有坪數之加權中
但問題來了⋯⋯如果這個「所有權」是個人的⋯⋯那為何大家可以「共用」
反之,如果這個「所有權是共用的」⋯⋯那為何要某些住戶多出錢?
問題的最終解還是必需要吧「公設」空間做清楚的定義和規劃,難怪都說台灣人易騙難交⋯⋯這種討論也能來人身攻擊⋯⋯也實在是醉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