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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坪數計算管理費公平嗎?

mimiplay2 wrote:


我就是不懂裝懂、...(恕刪)


嗯嗯,大家一看就知道,沒關係,我想大家不會在意的,別太放在心上~
講了那麼多...還是回到管委會規約裡面怎麼訂定,跟外人無關喔。

收費原則都是依住戶大會決議為主。

josephjia wrote:
不知道是否已有解答...(恕刪)


最不公平的莫過於.毛蟹與草繩同價位~
ownjone wrote:
剛剛找到,其實以坪數...(恕刪)


共有之應有,可以解釋一下嗎?
照字面上來看,大坪數公設可以使用較多?
shizuku wrote:
這個重點在「公設是不是私有產權」上

台灣建商和鄉民過去的做法是,吧公設反灌回各所有權人的持有坪數之加權中

但問題來了⋯⋯如果這個「所有權」是個人的⋯⋯那為何大家可以「共用」
反之,如果這個「所有權是共用的」⋯⋯那為何要某些住戶多出錢?

問題的最終解還是必需要吧「公設」空間做清楚的定義和規劃,難怪都說台灣人易騙難交⋯⋯這種討論也能來人身攻擊⋯⋯也實在是醉了。...(恕刪)


大哥您又搞混了。

>> 公設是不是私有產權 ?
公設當然是私有產權,難不成有個 "公" 字就當成國家公共建設 ?

>> 台灣建商和鄉民過去的做法是,吧公設反灌回各所有權人的持有坪數之加權中

這也沒錯啊,公設又不是建商送的,當然是大夥集資買的。例如一樓大廳,中庭,健身房,...等 (不討論那種雨遮被亂灌收錢的那種,扯不完,也與本主題無關)。這種集合大樓不買也不行。當然灌到每戶去,不然勒 ? 叫建商送 ? 做得到嗎 ? 做得到請說出辦法,遊說立委立法也行,成功後我給您拍拍手。

如果灌到住戶,該怎麼分攤,原則上依買的坪數大,分的比例大,沒問題啊。例如大家都約 25% ~ 30% (目前新大樓這樣跑不掉)

總不能每戶都分一樣的公設面積,造成同棟大樓買小坪數者公設比高達 40% 以上,買大坪數公設比高低至 20 % ? 這算算公平嗎 ?

>> 「所有權是共用的」

所有權是 "共有",不是 "共用"。共同依比例持有,國稅局來徵稅也是照這樣算的。

持有比例越高,將來賣出總價越高,就如此而已。才不是那種我出比較多的錢建公設,所以我可以出較低比例維護費。除非大哥您認捐公設,您持份自權狀扣除。

持有比例越高的人,出較高的固定維護費,這沒問題啊。難不成叫持有比例低的人出同樣維護費叫公平 ? 小比例者服氣嗎 ? 大哥您說服的了他們嗎 ? 這可不是問個問題讓人不知如何回答,就能叫人乖乖付錢。大哥若您當主委,自己沒有堅實立論基礎讓人服氣,看收不收的到錢。

>> 問題的最終解還是必需要吧「公設」空間做清楚的定義和規劃
>> PS:或許大樓的公共空間,應要成立法人來進行管理,而法人也成為持有公共空間土地的所有者

大哥,您花錢買的公設,您捐給 "法人" 持有,還要付 "使用費" 給法人 大哥您心腸真好。既然法人持有公設土地與設施,法人自可任意處分公設,大哥您同意否 ?

大哥您住在一個社區裡,能夠對公設的管理表示意見,是您有 "持份"。您若沒有持份,誰理你啊,還妄想 "使用權"。
買間房有30%的空間是你不常用到
確要跟室內空間價格一樣
這更不公平要不要去抗議一下

隨便一坪的錢可以給你繳好幾年管理費

josephjia wrote:
不知道是否已有解答...(恕刪)
josephjia wrote:
首先感謝大家願意回...(恕刪)


住大樓的無解.(無法反駁以坪計價)

如果是住透天,每戶一棟的,可能有解.

住透天,以坪計價?

是要依權狀登記的計價? 還是依實際現況計價?

什麼是實際現況? 是否有增建(違建)?

如果依權狀登記的計價? 是否有增建(違建)的住戶,要拆除增建(違建)?

增建(違建),如何去丈量它的大小?



實際狀況:

三層樓的無違建,使用面積小於二層樓的!

三層樓的 6x 坪,可以變成使用面積約在 100坪!

blueskycloud wrote:
依使用者付費好了,...(恕刪)


像是電梯使用者又不只限住戶, 管理員巡邏, 訪客, 住家/大樓公設修膳或搬家公司, 查表員(如大樓瓦斯表統一設頂樓), 消防安檢員等等, 使用者付(電)費計算太複雜
小客5509 wrote:
像是電梯使用者又不...(恕刪)


如果是以收錢為目的,是不複雜的.

車子出去收一次錢,車子回來一次收一次錢.

為什麼要這樣收錢? 因為有些住戶車子比較多,或進出比別戶多,門管耗費人力多!


訪客也是一樣處理,想省一些支出,少開車,少訪客.

而人住的多嗎? 可以比照進去車輛收費!


以坪計價後,是以你家大小為主要訴求,公共地區的維護,就不是主要訴求.

當你錢付得比較多的時候,開會有多一票嗎? 還是一票罷? 區權比有發揮作用嗎? (講話大聲一點!)

clwu5724 wrote:
如果是以收錢為目的...(恕刪)


對 單看都不複雜 收錢也不是你在收 執行的人也不是你

東要求西要求的,管理公司漲價就跟著影響管理費



你會不會想得太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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