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開管委會,建商客服有列席,事實陳敘,感恩才PO文,房子是人設計是人蓋,有缺失很正常,尤其是入住後發現的不便和不安全,大樓公設有不同住戶提出欠缺的部份,都能提報公司,再斟酌提供,蠻會拖的,但考量建商是營利機構,花錢都要層層上報,體諒建設公司的不便,第一屆管委會真得重要,雖說建商有用空屋票投給相對友善的鄰居,都是住在這棟大樓,只要合理都選出來的委員都會站在大樓的立場,個人住戶能做的是保固內盡量找出缺失,修繕,只要建商在保固期內不擺爛,超過保固,只能低調拜託,強硬要求處理合情不合理,契約白紙黑字,我是從頭看到尾,有疑問都有問才簽約,現在大樓的問題,應該是出在建材,豪宅有豪宅的建材,一般般大樓用一般般建材,這種cost down的年代,合法規建商都會用,用了就這樣,大家的問題差不多,只能期待有熱心住戶,在新大樓公設點交一年內,能夠盡量把缺失找出改善,感覺都是跟時間賽跑,這方面頗有心得。
問題依舊存在曾經因為室內天花板漏水維修過多次的住戶又在漏水了建商屢次來維修都說修好了沒問題了不會漏水了結果現在又發生問題了反正拖過壹年保固後剩下的就是道義上,過保固壹年了,但我們仍然有在處理,這樣?!買屋前壹個樣,現在又壹個樣反正他們是老大怎麼說怎麼算由不得你跟他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