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iusx wrote:http://www... 建商要我虛報幾百萬,還保證以後不會有問題,我說實價登錄也才剛開始,是要怎樣保證以後不會有問題?(恕刪) 以後有問題,建商早跑了,你也找不到人。我就有看過建案一交屋完建商馬上結束公司,但實際上是換負責人再改個名開另一間公司。
之前也是因為建商簽約前未告要做技術性和約,寧願賠錢借約...也有去看一間高雄知名誠信的建商,對方經理一坐下來就明說他們不做技術性合約...大家會同意簽技術性合約都是因為為了提高貸款,建商還說這是他們內部的事情...問題是我們的名子阿...簽了出事不是我們要負責嗎??所以當然可以拒簽阿
ttonychen wrote:馬小久 又不用選下一任課定了 鐵定會課現在是資料庫中的資料還不多多 只要房價續漲下一波打房政策就是不動產的實價課稅而且政府還會發現只要房地產一直漲,按資料實價課稅稅收都變多了,18%要變成28%都沒問題,月退俸領120%也ok~~
大大我幫您問過內政部了,這是內政部公務員的回答,配合賤商的後果不大,“頂多”有前科而已,不客氣。“另對申報登錄不實之資訊,申報義務人恐有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之虞,不實資訊提供者,亦有刑法第28條為共同實行犯罪行為之虞。前述申報不實所構成之罰(刑)則,本部亦於適當時機場合持續向申報義務人、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宣導需核實提供交易資訊辦理申報實價登錄,以避免不諳相關法令規定而遭受處罰,並藉以確保申報登錄價格之真實正確,杜絕價格哄抬現象。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本案聯絡人員:林漢哲聯絡電話:(02)2356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