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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民路隆大跟太普的新房子

hicatt wrote:



家人有去看過,...(恕刪)

不是完銷了
請問他們頂樓是有含裝潢賣嗎?

若是有含就真的可以買喔!

這裡的機能好地點好,未來大順橋拆除,直接通前站真的很方便!

鳳凰樂最後一戶頂樓賣出 完銷 .....殘念了

戰神大兜 wrote:
請問他們頂樓是有含...(恕刪)
paulckt wrote:
太普建設開發公司(前...(恕刪)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還以爲太普是一個有肩膀的建商
大失所望!
原因不單純
低價購入吃了甜頭還軟土深掘
公設點交問題又浮出檯面
還沒點交的新案一定要特別注意
有沒有與建商關係良好的住戶
會嚴重影響將來的公設點交
尤其
美術館幾個新案請提高警覺!
謝謝你的分享

敝人最近也要參加第一屆區權會

請問不簽到=暫不同意管委會成立;等到會議結束再決定要不要簽到這部分,您可以再詳細說明嗎?
簽到視同參加會議,太普會視現場出席人數決定法定應到人數,住戶有權利知道太普是否有誠意,真正解決問題,會議再看處理情形如果,簽下住戶神聖的一筆,上回太普漢神線上區權會在左營蓮潭會館召開,我們呆呆參加會議前就馬上簽到,太普建設員工看到人數到齊,簽到表就收下去,會中一堆待解決事情尚未處理,也沒有回應,諸如車道前地面地磚雨天會滑,也沒有說明.機車戶外搭設遮雨棚推拖沒有申請雜項執照會被檢舉拆除,如果當下太普有誠意解決,太普建設大公司申請手續,很快本案會圓滿解決,也不會拖到今天撥5,6十萬專款給管委會傷腦筋,對了當天會議沒有肯定結果,中午太普建設員工主動打開大門請住戶離開,理由是蓮潭會館要用,感覺那場會議芬圍不好,建議您們會議開始前,逐個介紹各住戶,那棟,那層,幾號彼此鄰居見個面,我有感覺當天太普員工有參透,,,最後看到我們大樓銷售經理(由於此資訊牽涉個資,經當事人反映並收取資料確認後 由站方協助遮蔽。)也在現場,但是站在員工席旁,沒有想到他會是我們住戶,就這樣日後問題不斷發生.
paulckt wrote:
簽到視同參加會議,太...(恕刪)

區分所有權大會
對太普來說
老神在在、經驗老道
很多首購族買太普房子
開會時被牽著鼻子走
不知不覺中就結束了
上次去蓮潭開會就是這種氛圍

Steven An wrote:
謝謝你的分享敝人最...(恕刪)


雨遮現在大部分建商都是移交給管委會蓋, 因為建商蓋會被立刻拆(應該是同業或是會去檢舉)

管委會組成是民眾, 不要太過分的話, 市政府一般比較不會刁難 (但是被檢舉還是可能被拆)

另外住戶要有點法律知識, 大樓的事務本來就是需要大家多參與, 建商不管持有幾戶, 最多就是佔1/5

如果住戶人數這麼多還能被建商帶著走, 可見都是簽委託書懶的參加或是根本不參加

對於自己的權益自己懶惰不花時間不出力, 只希望別人能幫忙多多爭取, 難怪被建商玩弄在手掌心



另外區權會不簽到只是讓建商方便走更容易控制的途徑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2條, 你看看不出席會不會更糟

第一次流會的議題原封不動的再召開第二次會議(議題不能增不能減)
一、1/5以上出席(門檻大幅降低)
二、出席人數1/2以上即成準決議

會議後
一、會後完成會議紀錄,並由主席簽名確認後,15天內要送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
二、各區分所有權人收到會議紀錄後,如果對準決議有異議,可在7天內以書面提出反對意見
三、書面反對意見未超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1/2,則準決議即為有效


公共電費的部分, 調整契約容量除非是一開始設定非常高, 不然新建案因為後續還有施工與入住等等

都會大幅增加公電的消耗, 調下來的機會很低, 除非幾年過後, 比較少住戶在裝潢了, 出入的人也固定了

才知道有沒有調整的空建, 前三個月調只是增加被罰款的機會. 住大樓公電比自家電費還高不是常識嗎??

如果對於大樓各項事務都不熟悉的人, 實在很不建議住大樓, 很容易因為不了解導致紛爭一大堆,

對自己或是其他住戶都是種困擾, 華夏或是公寓會比較適合一點
普隆共 同第一次蓋出的房子
會是什麼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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