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今天重點不是專不專任的問題,而是,你急了
只要急,就輸了
房地產交易就是再比誰比較不急而已
急的買方遇到不急的賣方,注定要買貴,因為買方急著買,但賣方不急著賣
我當初就是這樣,從宜蘭南下高雄發展,想直接買房自住
(待過台北就會覺得高雄便宜的像屎,真正租不如買),
當時沒時間看太多房,看到喜歡的就高於市價買了,也只好認了,因為我們比較急著要買。
急的賣方遇到不急的買方,就只能賤價出清,因為你急著要現金,但投資客不見得非你這間不可
你只好低價賣給他,因為你等不到下一個人出現
所以今天重點就是,你在急什麼?
如果今天你真的急著要用錢,急著要賣,那簽不簽專任都一樣
你注定只能賣低於市價阿
因為你急了,就輸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