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有買那邊耶!跟他去看過,四房高樓層景觀還不賴,因為最近新北市公設拆除的案例,所以我朋友也擔心這個問題,但後來得到的答案是,新北市的公設是開放空間獎勵,本身就是要給民眾行走的,文化和平是停車獎勵,就不會有開放空間的需要提供給民眾使用的問題,仔細想一想也是,像我家透天,客廳一樓好像申請的時候也是停車位= ="如果這樣要拆,我家應該也滿危險的,文化和平應該還好~~倒是其他用開放空間申請的案子應該會比較危險
a10101010 wrote: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到宣傳DM 圖片下方有一排小字**本大樓中庭花園' 公共空間配置示意參考圖由設計公司提供' 其工程由全體住戶委任興建' 建築樓層之空間設施' 以該承買戶合約為準' 實際圖面以建照核准圖為準最近新北市新板特區有些豪宅' 一樓大廳因為屬開放空間' 而遭政府強制拆除這個案子有無這個疑慮阿 既然都寫出來要以建照核准圖為準了就表示這個DM畫的是虛擬的說穿了就是怕住戶以後拿這個DM去告他問問看建商敢不敢拿出使用執照吧圖面一比對就知道有沒有二次施工口頭說說都是不準的未來政府要拆除也是以圖面為準
如果一樓的大廳和公共設施真的是獎勵停車位那麼會不會是下列的情況1.大樓因獎勵停車位而可以蓋的更高2.獎勵停車位,依法應該要開放給公眾使用,如台北市的某些豪宅,但他們也沒將停車位改為其他用途3.獎勵停車位變更為大廳或公共設施,一但被發現必須恢復原狀,不就沒有大廳了,居住安全和品質怎麼辦?4.目前管委會還沒成立,DM上就先聲明大廳和公設是管委會委託興建,以後出問題,不就只是大樓住戶的責任了?請各位大大指導一下!
bt3754 wrote:A3一進門就看...(恕刪) 今天太無聊想說去看一下還沒進門接待出來說抱歉完銷了突然愣住賣的還真好詢問一下價格至少19起後來轉到暻文化看26戶也只剩3戶都是2,3樓的成交價更高要21起跳換4房的夢遠了不過好處是房價跌4成對我來說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