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揚、漢神、漢來集團延遲交屋聲請國賠敗訴
新聞內容:
基隆市政府則指出,為確保高地地區用戶用水公共利益,才會要求建商提出自來水接管證明,是合法行政裁量。該建案是第3期工程,原先規劃936戶用水,卻累積至973戶,額外多出30多戶,建商理應依自來水法及自來水公司規定申請接管,也不得推諉不知情。另該起建案延誤取得使用執照,是因為現場施工尚未完成、文件未依規定檢附,缺失事項尚未處理等,並非市府要求取得接管證明導致。
此外,該起建案4次變更設計核准建照附表內均有加註「本案請檢附通水核可證明」等文字,就應該知道需檢附通水核可證明並取得接管證明,但卻延至去年4月25日方才提出國家賠償請求,已超過2年期限。建商與住戶和解金、訴訟費用與市府行政行為間,不具相當因果關係,聲明駁回告訴。
法官認為,該起建案具相當規模,建商必然具有相當財務、建築工程、法務等專業資源,本應知悉,得知買賣契約因遲延取得使用執照,會產生延遲利息、賠償購屋客戶及律師費支出。且原告遲至去年才提告,顯已罹於時效,請求即屬無據,駁回告訴
控基市府違法要求「同意接管證明」 建商提國賠求償1億被駁回
114/04/04更新
目前基隆市政府有回應了,
住戶無需給付那筆費用,
且市府早就在104年就通知相關單位、103年建照也有註明,
之前有議員找國揚的人來開會,他們的態度還是一樣的,
所以身為弱勢消費者能做的只能不去任何國揚、漢神、漢來集團,
旗下任何一家百貨、餐廳、飯店有任何一筆消費了,
不希望他們從消費者賺來的錢,
拿來告支持過他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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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22
購買國揚、漢神、漢來集團的房子
都交屋三年了
經過不斷的通知要求
該集團終於願意可憐消費者
來把他們佔用三年社區內公共空間的
施作廢棄物清運走……
這就是國揚漢神漢來集團的品質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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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03月07日更新
哇,沒想到分享一篇
購買國揚、漢神、漢來的預售屋的文章
能讓我收到這個上市集團寄來的律師函
真是倍感荣幸啊
坐等刑事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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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審慎評估購買國揚集團(國揚、漢神、漢來集團)的預售屋及相關消費,
尤其最近預售國揚大南方和國揚光河開始要販賣了
這是我購買國揚漢來漢神集團於基隆預售屋(早安國揚)
親身經歷從預售到交屋五年來的紛紛擾擾,
也希望不要有消費者不小心跟我一樣在交房三年後,
該集團轉向住戶們請求近兩千萬的自來水接管移轉費用,
而這絕非單一個員工可以決定的事情,
當然我也希望單一個案
不過看到台南該集團的案子
之前還有抗議的熱氣球在天空飛呢
很難想像會只有一個個案
台南建案的消費經驗

借來的圖

從我預售後就一堆紛紛擾擾
原本已經懶得去想,早就身心俱疲了
偏偏在完成交屋後還出現那麼離譜的事情
所以先從最近這次的分享
後面在分享從買預售屋到交屋後的事情


交屋三年後的自來水事情經過如下:
我跟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國揚、漢神、漢來集團)購買的預售屋
(基隆市中正區、早安國揚社區)
當時因為施工延誤及自來水接管移轉等相關問題,
導致了延遲交屋的問題發生,
當時林右昌基隆市府團隊依循法規要求建商,
需要完成自來水接管移轉的相關事宜才會准許核發使用執照 ,
最後完成自來水的移轉接管問題後始核發使用執照 ,
然至今已完成交屋至超過三年且相關移轉點交都已完成,
並且依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字第7041號及110年09月20日經濟部水利署會議結論,國揚實業已承諾並同意願意全額負擔,
然今日收到建商發存證信函來請求自來水接管移轉維護等相關費用 ,
而當時這是基於法規命令下及國揚實業對經濟部水利署的承諾,
基隆市政府才准許核發使用執照 ,
然上市的建商(國揚、漢神、漢來集團)將本就該支付的營建成本 ,
隔了三年竟然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為避免有更多像我一樣的個案,
又後續該集團(國揚、漢神、漢來集團)仍會推出預售屋,
覺得還是要善意提醒一下
存證信函

法院判決節錄

自來水公司函文

國揚集團函文

可見國揚集團早就承諾負擔全部自來水移轉接管的費用
且早在106年就有相關新聞報導
基隆市建案需完成移轉才能核發使用執照
自來水移轉相關新聞
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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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預售開始的故事:
當時因為房價越來越高,工作30年了努力存錢
終於有能力付頭期款,但家鄉買不起房子
只能越看越遠,當時來基隆好幾個建案在看
最後因為漢神、漢來這四個字
雖然說是漢神漢來服務與品質,但建商嘛都要打折
原本以為就是打對折就好,沒想到是一場惡夢開始
當口頭告知的取得使用執照日期快到了
每次詢問該集團都是隨意告訴你一個日子,
但時間到了還是沒有取得使用執照
就一拖在拖拖超過一年後
甚至拖到連合約的約定時間都超過
住戶們很多都很擔心是不是出問題了
多方去詢問才知道使用執照過不了
一堆地方沒施工好,安全消防設施根本沒過,
甚至還出現該集團委託的跑證人員賄賂基隆市府的人員
被抓走的新聞……
更離譜的還拿這理由當作延遲交屋的合法理由……


賄賂人員刑事判決書
然後就這樣一直拖延,拖到在想要怎麼辦
這輩子的積蓄都壓在這邊了(我廢物、不會賺錢)
中間包含我在內發存證、透過消保官、基隆市政府等等詢問
該集團從未出面說明,也拒絕正式發文告知(說沒能力通知住戶,但要收錢時就突然有能力了)
最後終於拖延快2百天時(印象中……)
才知道我買的預售屋自來水有問題




這輩子沒想到買房會沒水用……
最後在多方管道壓力下,
才有前面自來水公司函文跟國揚集團的函文出現。
很感謝當時林右昌市長的市府團隊
依循法令規定審核使用執照
不然我今天可能是上來靠北沒自來水喝
延遲了整整兩百多天才取得使用執照……
之後又快半年才開始正式交屋
整整跟當初提供書刊文宣所載
預計交屋時間差了整整兩年up
當時在靠北建商看到我的建案,整個人都想哭

交屋的狀況當然也是用〔悽慘〕兩個字形容
半工地的狀況就算,有想過牆壁上的油漆,
只要用熱毛巾一擦就能擦掉嗎……
心累算了自己用好了
後續詢問相關延遲交付的延遲利息
該集團完全不予理會
只好自己打官司維護自己微薄的權益
只是沒想到對方竟然安排李永然律師事務所的大律師來……
還好勉強懂一點法律,法官公正審判下拿到了勝訴判決
二審該集團上訴也被駁回,終於判決了

自己訴訟的勝訴判決
心想這樣應該會付款了吧,才9萬9+利息……
後來收到該集團律師來函告知半個月後的某一日要付款
時間到沒收到超過一周都沒入帳,
打電話去問對造律師說大公司比較慢啦,要請款等等的內部流程等等的理由,又讓他拖延了半個月以上
最後收到再審之訴駁回

原來該集團竟然玩兩面手法
一面說要還款一面提出再審還有抗告之類
我可以接受你上訴也可以接受你再審
但這樣兩面手法實在無法忍受
終於有了人生第一次,我想也應該是最後一次
對上市公司強制執行……

終於在扣到帳戶存款後,
收到國揚集團通知我過去拿支票了……好累
順便附上一些該集團其他團訴訟的相關判決內容
給大家看個笑話


………………
搬去住的故事
當初買這建案看上了附近綠化很好
後面有後山、對面有綠地、綠地前面有星巴克
漂漂亮亮的舒舒服服的
沒想到這才是惡夢開始,
對面的綠地是該集團的,
預計要開發二期建案
然後建商就開始放給他去了
對面的空地雜草生到比人高
垃圾滿山遍野,回家路上聞到都是惡臭,
生命、健康、安全都受到了侵害
等等二年多的時間,不斷跟建商反應,
久久才安排人過來除一下草,
最後還是透過基隆市府開罰建商後
拖了半年安排人員應付市府勉強撿了一些垃圾跟除草,
就回報市府已經完成了
最後這條路上三個社區受不了
自發自強安排人員在下雨天來撿垃圾
竟然還能清出半台垃圾車的量
而且裡面竟然還有廢棄沙發跟輪胎


向市府反應我家不是住在垃圾山,
到此震驚到了市府強力介入終於逼的建商做了施工圍欄
終於結束整整三年的惡臭髒亂危害
但沒想結果施工圍欄阻礙行車視線,下坡的車輛,無法看到右側下坡來的車輛,可能會造成行車危險,希望這次市府能盡快震怒,免得發生財損體傷事故

又上次大雨時沒想到我們社區發生了
從地下室反淹水出來的事情
我們社區是在斜坡上最新的建案
附近其他都十幾年以上
底下一堆二十年以上的建案通通沒事
跟建商反應得到的回覆是無關設計品質這是是天災……(三小)
最好天災就我的社區有


還好社區有厲害的住戶找到問題提供給社區自己改善處理
而且我們管理室最近發生了電線走火,
從天花板裡面建商的冷氣旁邊電線燒起來,
(就不知道是冷氣廠商差還是國揚集團施工品質差

還好即時發現不然都要釀成大災難了
當然這火災還沒詢問該集團的說法
不過自從收到最上面存證信函後
社區管理中心應該也暫時沒空理會此事了
至於門壞啦、灑水壞啦,什麼的都很日常了
………………
結論
我們社區經過很多人的努力跟幫助
還有很多付出心血的好鄰居下
變的很不錯
原本也懶得理會這些紛紛擾擾
但沒想到都點交完成交屋三年
還能收到這樣的存證
真心不知道國揚、漢神、漢來集團在想什麼
商譽已經都不重要了嗎?
還是小蝦米特別好欺負呢?
我發這篇文章就有心裡準備有可能被國揚、漢神、漢來提告了
也不知道會不會被某些有力人士盯上
但我還是必需提醒有意去購買該集團的預售屋、美食、住宿、百貨購物等等
先評估一下我的消費經歷在行動
希望我的困擾不會變成你們的困擾
ps:他們真的是同一集團

並已將相關資料投信與總統府信箱、行政院信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基隆市政府信箱、高雄市政府信箱、新北市政府信箱、台北市政府信箱、基隆市立委林沛祥立委、基隆市議長童子瑋議長、中正區議員:藍敏煌議員、呂美玲議員、張顥瀚議員,瞭解及協助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