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刊登591租屋廣告,有房客就打電話預約(4小時內),基本有6組人,一般家庭、夫妻、學生都有。
第一組人,就是某大學2年級女學生3人,我的房間為整層3房,看屋後,她們就想要當場簽約,且說租金可以「年繳」。
我覺得...幸福有這麼突然嘛!第一次租屋,第一組房客,第一時間,就立馬要租,然後先給一年租金(每個月便宜1000),我房租一個月20000,年繳再少1000,管理費不含。
請問,這樣合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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