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買賣前就有看到該屋在整修消防設備,那個時候我以為他們已經結清了,然後本來是7/21才要交屋 但屋主有跟我提早交屋在7/5 點交結案。但是最近去看公告欄 告知每一戶要支出1萬多的二期消防設備整修費用,公告是7/13才貼出來的,我也完全沒參與過會議⋯那天問賣家是不是要由他結清,他說沒有诶不好意思要我結清⋯不知道有什麼方式能請他處理🥲😅😅但我已經結案交屋了好像也沒什麼辦法的感覺,只是覺得這是他們之前討論的 要付的款項⋯好像應該至少也分攤一半 不知道能不能有什麼方法站得住腳呢?代書結帳的時候也沒有提出來的還有這個款項,因為沒有管理員,只有五樓的一位阿姨在收樓梯維修費用而已⋯
更新 因為1.2.3期公告費用在6/30就開會大家知悉了,所以最後因為簽約交屋前就已經有該費用的訊息,仲介賣方都沒有告知,最後由賣方仲介埋單全額,也因為簽約書有一項條例,若交屋簽約前已公告之費用應為賣家支應盡責任,若大家有遇到這件事情可以先詳閱自己買賣交易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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