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圖片中A戶高雄厝法規陽台,預計要在圖片虛線紅框處擺一座高180*寬150cm的櫃子(不會鑽孔釘牆), 請問大家: 問題1.這樣擺放會被檢舉什麼嗎? 還是說陽台內是屬於我的專有部分擺什麼是我的自由? 問題2.陽台燈具只有在共用壁上有壁燈(想拆掉), 我能自行加裝天花板吸頂燈嗎?
我覺得是可以的,高雄厝設計的前陽台,除了有法規一定得要有種植花草樹木外,其他應該挺彈性的,高雄厝很常看到桌椅樹木花盆的物品,櫃子理應也是物品之一,只是櫃子高180cm,建議還是得要牢固,不然風大的話是否會有傾倒疑慮!!至於前陽台燈光效果,現在很多新建案都會強調夜間燈光展示來吸引客人;要確定壁燈是否也是其一(大樓展示用且具有統一性),吸頂燈我覺得是可自行運用才是,若再不確定可問問管委會或者目前仍是建商代管就問建商最快。劉安德森 wrote:我是圖片中A戶高雄厝...(恕刪)
劉安德森 wrote:我是圖片中A戶高雄厝(恕刪) 我的理解是1. 放櫃子,只要是活動的,沒人能管你 (除非社區公約有明文禁止,但這合法性也有爭議)2. 改吸頂燈,這不可以,屬於大樓外觀的更動,是不允許的以上不包括你硬來…
劉安德森 wrote:問題1.這樣擺放會被檢舉什麼嗎? 還是說陽台內是屬於我的專有部分擺什麼是我的自由?問題2.陽台燈具只有在共用壁上有壁燈(想拆掉), 我能自行加裝天花板吸頂燈嗎? 高雄厝只要有顆小樹就可以了其餘放什麼是你的自由高雄厝不是你花錢買的嗎?為何不能改裝吸頂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