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警報器響了一個小時了 報警處理後過了十分鐘才來,明明派出所距離不到五分鐘 來了之後拿著手電筒對屋子正門照了一下後 回撥給報案人說……同仁檢視無明顯外觀被破壞 然後走了…… 連屋子其他門窗都沒去看一下 這不是該聯繫屋主回來檢視看看是否有被盜竊嗎? 這個處理方式合理嗎? 真心覺得怪
Randy UU wrote:對面警報器響了一個小時了報警處理後過了十分鐘才來,明明派出所距離不到五分鐘來了之後拿著手電筒對屋子正門照了一下後回撥給報案人說……同仁檢視無明顯外觀被破壞然後走了……連屋子其他門窗都沒去看一下這不是該聯繫屋主回來檢視看看是否有被盜竊嗎?這個處理方式合理嗎?真心覺得怪 白話文翻譯:對面警報器響了一個小時了吵了恁北一個小時然後恁北忍不住報警可是報警後過了10分鐘警察才姍姍來遲然後警察拿手電筒隨便照照 沒有任何做為然後回撥給恁北 回報正常可是恁北的意思是要警察連絡屋主關到那吵死人的警報器恁北很無力 只好上01抱怨在抱怨的同時對面警報器還是一直在響
Randy UU wrote:對面警報器響了一個小...(恕刪) 人民對警察是「期之如聖賢,用之如牛馬、視之如盜賊、棄之如敝屣。」警察勤務執行也是要有法源依據的,不是要查就查 或是無任何急迫與犯罪事實就隨意進入他人住宅樓上幾位大大的白話翻譯已經很明確噪音問題屬於環保單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