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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享京城」土地+建物+銷售額估算

京城「享京城」的平均實登價很高,引起很多人注意,我找出此建案的資料,理性思考,並估算了一下,有興趣的人,請自行斟酌。


京城「享京城」
RC,地上20F,地下4F,157戶,基地面積2360m2(714.9坪),總樓地板面積18247.85m2(5520坪),陽台約378.6坪
總建築面積5898.6坪,車位138個
容積移轉1699.2m2=514坪
平均37.57坪/戶(含0.88個車位)
「享京城」使用執照


102/11。土地購入,2360m2(714.9坪),總價6.42億
土地購入公告
京城「享京城」土地+建物+銷售額估算
京城「享京城」土地+建物+銷售額估算
假設土地容積移轉成本5.95萬/坪/容積
1/2為土地容積移轉257坪*5.95萬=1529.2萬

代金部分,新庄段八小段92地號,公告現值467865元/坪,714.9坪,住三,容積率240%,總容積1725.8坪。
京城「享京城」土地+建物+銷售額估算
京城「享京城」土地+建物+銷售額估算

另1/2用代金來繳1/2*714.9*467865*514/1725.8=49809062=4980.9萬

預估移轉容積成本:移轉土地+代金=6519.1萬=0.65億

完工108/12,約6年,土地資金成本,假設年息2%,(6.42+0.65)*1.1262=7.96億

可銷售建物土地成本:
7.96億/5898.6坪=13.5萬/坪


新建工程預算:4.65億
新建工程合約公告

可銷售建物建築成本:
4.65億/5898.6坪=7.88萬/坪

建物營造間接成本(設計、監造、管理、雜支)15%,4.65*0.15=0.7億


總成本(土+建+間)= 7.96+4.65+0.7=13.31億

預計總銷18億
地產新聞連結
假設廣告管理3%+代銷4%
(18/1.07/13.31-1)*100% = 26.39%(利潤%)
「享京城」簡介與實登
若車位開210~180萬/個,平均11.58坪/個,則(210+180)/2*138=2.7億
車位總坪:11.58*138=1598坪

其他面積:5898.6 - 1598=4300.6坪
店面價為住宅的3.28倍,故計算平均價時,面積需加成478.8坪
(18-2.7)/4779.4坪=32萬/坪
房屋可能單價:28.8~35.1萬/坪
樓層價差約1%

根據網友提供的代銷數據,假設車位價不變,回推銷售金額,平均單價則為28.74萬/坪,25.8~31.5萬/坪,我猜實際可再殺價的空間已不大。
京城「享京城」土地+建物+銷售額估算

以上僅為預估,非實際成交價格。


目前實登35.7萬/坪,28.74/35.7=0.81,

我認為真實成交價可能是實登*<0.8,但有興趣的人,請更努力殺價,說不定實際成交價格更低。

「享京城」這塊地,以容積(+容轉+容獎)來看,價格不斐,102/11購入時,已是108、109年,凹子底公園第一排的成交價格了。
現今建物造價7.88萬/坪,代表定位為非高階宅,但土地成本實在太高,造成價格上升,若總銷真為18億,其實建商利潤應該沒有特高。


京城「享京城」土地+建物+銷售額估算
地下層造價,通常為地上層*2~3,因地質與周圍環境有所不同。平均為*2.5
假設地上層結構體*2.5,為地下層造價。
結構體2.6億,則此建案:
地上層3756.6坪,地下層2141坪
地上層結構造價:2.85萬/坪(標準結構)
地下室結構造價:7.13萬/坪

假設地下層為極簡裝修,裝修費2.05億皆用於地上層,則:
地上層3756.6坪,裝修5.46萬/坪
2020-05-22 16:40 發佈
分析精闢


derekyu928 wrote:
京城「享京城」的平均(恕刪)
先為你的研究與求知精神,掌聲鼓勵鼓勵!
再感謝你無私的分享,鼓勵鼓勵!
derekyu928 wrote:
京城「享京城」的平均(恕刪)

感謝 d兄無私的分享.
Bimmerfly wrote:
感謝 d兄無私的分享(恕刪)

坦白說,我本來也覺得「享京城」實登價高得太跨張,京城應該賺很大,但諸事難料,事實,有時與想像或看到的不同,數字目前算出來就是如此。

財報內容應該是真的,但說不定總銷金額的消息是假的,實登也是配套做出來的,只有當事人才知真假。
不管總銷及實登是否為真,成本每坪經計算後若為22.5萬左右,依照同業毛利25%,均價落在28萬以上,也算相當貼近現實。
derekyu928 wrote:
坦白說,我本來也覺得(恕刪)
HWT2013 wrote:
不管總銷及實登是否為(恕刪)

我個人認為是真的,可能性很高,或是少量調整,但話不能說死,畢竟前科累累.....

我的算法只算土+建,間接成本(設計、監工、管理、廣告、土地仲介費、.....)必不能乎略,故建商利潤25%,不能直接加成25%當成銷售價,且代銷%也不能乎略,除非建商自銷。


derekyu928 wrote:
坦白說,我本來也覺得(恕刪)
derekyu928 wrote:
坦白說,我本來也覺得(恕刪)

就我而言,關鍵要不要把建商買貴的土地成本概括承受;
建商買貴炒作土地的失策或故意轉嫁給消費者買單?
我寧願給合理買地認真蓋房的建商適當的利潤.
所以財報中才有營業毛利率、淨利率(扣除你所謂的支出費用及公司人事等開銷後)和稅後淨利率之分。
derekyu928 wrote:
我個人認為是真的,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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