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力開罰交通嗎?不都是民眾自發檢舉的…你從捷運凹子底站出來,走一趟大順路,有哪一戶民宅是沒違規的,牛肉捲餅餐廳,他家廚房直接擺騎樓,腳底按摩業者,大喇喇地擺洗衣機在騎樓,尤其是 二手車商,更是囂張,紅磚道當他家停車場,也難怪 二階段 輕軌延伸,已延宕幾年,至今還是毫無下文…
高雄很多都這樣停阿,我家附近停很久了(武慶路),跟里長說也都沒用.....前幾天剛好附近發生小火災,來了2.3台消防車過不去,大概花了快10分鐘移車....................這是比較大的巷子喔...更小的巷子剛好2台機車可以通過(晚上8.9點過後會更誇張= =")</
osullivan73111 wrote:假如拍照檢舉 不曉得違規項目要選擇哪一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情形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至於有沒有效,當然有效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E7%BF%BB%E8%BD%89%E5%A4%A7%E9%AB%98%E5%B1%8F%E4%BA%A4%E9%80%9A%E9%81%95%E8%A6%8F-2468385393194013/人家還有google 街景 歷史記錄做證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2906848322681049&id=246838539319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