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節錄資料部分內容及圖片
開發內容
依據核定之「統一高雄複合商業中心開發計畫開發許可申請計畫書」第三期特貿五D之開發,分成2階段進行,第1階段包括:旅館及住宅等2棟主體建築設施;第2階段包括:綜合商場及旅館、辦公、住宅等3棟主體建築設施。各階段開發內容分述如下:
一、特貿五D第1階段
依據本計畫第三期核定之開發內容,其第1階段規劃開發內容,包括:旅館及住宅等2棟主體建築設施,用地面積8,978.51 m2,容積樓地板67,874.38m2,總開發樓地板面積120,829.75m2;詳細規劃內容詳表5.2.2-1及圖5.2.2-1。
(一)旅館:開發面積4,373.55 m2,總開發樓地板面積57,157.02 m2。規劃地下5層及地上40層之建築,其中地下樓層主要作為停車場使用,地上樓層設計500間客房之旅館,規劃資料詳表5.2.2-2。
(二)住宅:開發面積4,604.96 m2,總開發樓地板面積63,672.73 m2,規劃地下5層及地上42層之建築,地下樓層主要作為停車場使用,地上樓層設計152戶之住宅及公共空間,相關規劃詳表5.2.2-3。
二、特貿五D第2階段
依據核定之「統一高雄複合商業中心開發計畫開發許可申請計畫書」第三期第2階段建築工程,包括:旅館及綜合商場、辦公大樓、住宅等3棟主體建築物,用地面積18,654.55 m2(5,643坪),並闢建1,863車位,詳細內容詳表5.2.2-4及圖5.2.2-2。
(一)旅館及商場綜合開發
開發面積為9,034.71 m2(2,733坪),總開發樓地板面積118,095.87 m2(35,724坪)。開發內容包括:地下6層及地上51層之建築;其中地下2至6層主要作為停車場使用,地下1層至地上5層則作為綜合商場,6層以上作為旅館使用,詳表5.2.2-5。
(二)辦公大樓
開發面積為3,061.16 m2(926坪),總開發樓地板面積42,330.58 m2(12,805坪)。開發內容包括地下6層及地上27層之建築,地下2至6層主要作為停車場使用,地下1層至地上樓層則依樓層所需作為辦公室及商場租用等,詳表5.2.2-6。
(三)住宅
開發面積為6,558.68 m2(1,984坪),總開發樓地板面積90,694.21 m2(27,435坪)。開發內容包括:地下5層及地上46層之建築,地下樓層主要作為停車場使用,地上樓層則依樓層狀況分為住宅及公共空間等用途,詳表5.2.2-7。
資料提供的各棟樓層高度應該都只是標準層高,細部規劃可能還會調整,暫時當作參考就好
第一階段旅館:地上1~40層:3.6m =144m
第一階段住宅:地上1~42層:3.4m =142.8m
第二階段旅館及商場綜合開發:地上第1層:6m / 地上2~5層:4.8m / 地上6~51層:3.6m =190.8m
第二階段辦公大樓:地上第1~27層:3.8m =102.6m
第二階段住宅:地上1~46層:3.4m =156.4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