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買屋議價後下訂,買方反悔訂金不能退嗎?

事由:同事介紹楠梓區一間3樓中古透天厝,看了很滿意,當晚即下訂3萬(業務及友人一直鼓吹說明日有其他人會來看屋可能會馬上就被人買走...等語);由於當晚至同事家再從同事家出發至透天厝未發現是位於後勁溪旁(詢問鄰居,鄰居告之附近會淹水),詢問本人熟悉之代書告知此屋只能貸250萬(議價690萬)

問題:
1.雖然賣家賣的透天厝是3樓(舊資料是2樓)重新整理過的房子,但本人委託的代書說以銀行的角度來看:該屋屋齡37年只能貸250萬且只能貸10年.(住商不動產的業務卻說是因我夫妻倆的月薪太低,要跟我要我現在住的房子的地址~感覺是要用我現在在住的這棟大樓去抵押)應該是說屋主當年不懂法規,有重新整理過房子應該去重新申請建案(剛改建約3年)否則,資料上不會show 屋齡37年

2.由於是看屋當晚簽約未注意到議價不用拿訂金(住商不動產業務也沒告知利於買方的契約)

3.當晚議價成功,難道就不能有契約審閱期嗎?

不買的原因:1.怕淹水 2.真的缺錢時只能貸250萬感覺CP值不高 3.要貸500萬,以投資的角度看來投報
率不高


雖然,上網做了功課知道訂金拿不回來了!不知,是否有其他人跟我的遭遇一樣...買屋真的不能太衝動!
2014-11-10 17:47 發佈
審閱好像5天,但房仲都會叫你放棄,還有如果契約寫“訂金”可以退,但如果寫“定金”就不能退,還有以後別再當這種奧客了,買房子都不用思考的嗎?你不知道這樣會造成別人困擾嗎?對方扣你訂金真的算應該的,自已也能得到教訓
翻新跟改建是不一樣的,銀行還是看權狀屋齡,就算40年翻新房子還是40年不會剛翻新一年變一年新屋據我所知不太可能去申請建照...

斡旋金跟訂金是不一樣的~還沒達到底價都是斡旋金....都可以隨時退還~


買房子都會用斡旋金而不是訂金~~你的斡旋金應該可以返還!!
各行各業都有好業務與壞業務

你只是遇到心態不是說很好的業務
沒有簽約,沒有任何白紙黑字,頂多是斡旋金,可以隨時拿回,訂約是要簽買賣契約書的,縱使要沒收,也要有簽署任何文件為主的,不是口頭說說就算的.
事實上, 看屋當天由於很喜歡(好像被下符一樣)經業務鼓催就直接議價690萬成交,故當晚的訂金瞬間轉成定金,有簽契約拿回家後細看才知"確認書"是沒有審閱期的!

當晚議價,住商不動產的業務未告知議價不用拿現金(回家後細看契約書才知有兩個選項)這點雖然很氣也莫可奈何,因為既然是"確認書"即是定金, 不買的後果就是損失3萬!原先想要用會漏水的理由去讓此契約失效(撤銷)但因還沒入住沒發生損害且不能只聽鄰居片面之詞,舉證困難. 嗳........
就像斡旋輸給屋主簽名一樣輸贏都是斡旋金

只能說認賠殺出嚕~不幸中的大幸只有3萬

拿三萬當份學費嚕,你買房子當下沒做足功課

滲漏水多半都是修繕責任難影響合約

幾年房子要那麼貴
地坪多大阿..
我老家10年也才700多=.=
(也是三樓)
看來房子比酒好喔
我寧願花三萬買教訓
也不要因為三萬毀一生
所以斡旋金真的不要下太多 我下斡旋最多就兩萬

三萬塊還好認賠吧 不然買了漏水屋屋主民法負擔瑕疵六個月

房仲保固沒屁用別多想 從此就是花更多的錢

我和住商合作的經驗是~非常不舒服,還會嗆你三萬元付不起就不要談了,帶看時還會忘記關門窗,搞得颱風天地板都濕了,重點是還不承認唷~還說我怎麼知道後面沒有人來看,明明帶看紀錄就是只有他們。真的是很差的素質,建議找信義比較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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