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禮拜前看中了一間房子,各方面都很喜歡,
電梯大樓,室內+公設+車位共46P左右,我剛開始開了14.2w/P,
房仲說不可能買到,後來拉到14.6w/P
屋主依舊不肯賣(甚至連降一點價都沒有),
房仲也是要我至少要出到15/P
但因為個人預算的關係,我表示無法往上加了
(多二十萬我就要多存很久的錢阿0.0")
btw房仲有要我簽要約書,之前有看了一些文章,
提到當房仲要求簽斡旋的時候,
通常是買方的開價已經在屋主的底價之上了,
因此我也不願意再往上加。
我以為這個屋子就跟我沒緣了~
這幾天房仲又來電遊說那裡真的很不錯,
之後鐵路地下化,那裡的房價肯定會漲到20w/P,要我再考慮看看
這幾個禮拜很多人去看,可能很快就會成交了.

房仲的話術我也知道,如果真的是這樣,
為什麼已經兩個禮拜了都還沒賣出去?
然而今天跟我一個住在中都的同事聊到這件事
他卻也告訴我中都之後真的會滿不錯的
雖然是舊社區,可是地理位置好,
美術館與農十六發展完後,中都也會連帶受利
鐵路地下化後,出入也很方面。
結果我竟然漸漸被說服了

想請問板上的大家怎嚜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