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開放空間能夠用巨型花盆排列檔住路人不讓進去走走嗎?
親戚的大樓下 有個漂亮的水池,是法定開放空間
但是用超過70公分高的超大花盆擋住一整排
看起來絕對不是一兩個人能搬動的
查閱法規後 台北市的規定是45公分
高雄不知道有沒有這類的法規?
親戚說管委會要做個欄杆 這應該是違法的吧??
但是自己的庭院說要讓路人去走好像也很奇怪???
如果小朋友跑去玩水 出了意外 是要怎麼釐清責任呢????
請熟悉規定或有經驗的前輩幫忙指教!!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