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被大樓主委叫朋友打電話來恐嚇~~~~楠梓吉祥如逸住戶請看

事情是這樣的,我跟朋友居住大樓是一棟新大樓~剛開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產生5位管理委員名單,他被選上當付主委~就在第2天傳出主委當選人不住這~並且他的房子要準備出租,我們傻眼~有對主委提出質疑~~說你房子要租人不住這不適合當管委會重委員會職務(如財委,監委,主委)

過2天不知是誰電梯貼公告說要開委員會議,也沒蓋管委會公章及開會召集人名字~~只是一張空白A4紙打幾個要5人開會通知~~我朋認為不合法就把公告拿下~之後建商有出來協調~~我朋友很無奈之下口頭提出辭職,並要求建商貼公告告知大家辭去副主委,可建商及保全公司並沒有這樣做,直接把副主委名單換人上報區公所~~~以上這些都不是重點,我們以為這事到這裡可以落幕了


沒想到今天接到一通電話,是主委朋友打來電話恐嚇關心我~~重點這位打電話來的先生,並不是這棟大樓的住戶,電話中還叫我朋友好好做生意不要管太多~~不然馬上來找我們要我們好看等等字眼~~~~我有跟警方報案了~~尋求司法幫助

還一個疑問這些事現在我們大樓住戶還不知道,想要讓住戶知道我們大樓主委現在這情形,如果真讓他當主委以後大家如果不聽從他的話是不是他都要叫他外面所謂朋友打電話來問候一下~~這樣住戶的安全又何在呢~要怎樣才能讓其他住戶知道這件事~~貼公告我們有權力這樣做嗎?通過什麼合法途徑讓其他住戶知道呢
2013-05-02 19:02 發佈
我只是善意提醒一下下
版大大這樣把自己大樓的事情公佈出來
都不怕影響自己房子未來的房價嗎??



我對楠梓不熟所以也幫不了你的忙
不過我自己住的大樓管委會也是問題蠻大的
為了不想讓自己的財產跌跌落
所以也都隱忍啦!!


gina huang wrote:
我只是善意提醒一下下...(恕刪)


人生安全都受到威脅了還要擔心房價嗎?我不這種問題存在是不分什麼區域的
1.建議版主可至崔媽媽基金會網站參考一下。
2.或是http://build.kcg.gov.tw/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網站參考一下。
3.
■如何解任不適任的委員
我們發現許多社區都會發生住戶抱怨管理委員會效率不彰而想要改選重
組的情形,面對這樣的說法,基本上我們建議住戶應先確認管理委員會
是否經查證確有怠忽職責之情形,盡量不要憑藉自身主觀認定,否則很
有可能使得自己的熱心變為意氣之爭。
另外,若管理委員會經查證確實有怠忽職責,或有違反規約規定事項,
或未盡督促住戶投保責任保險之責、無正當理由卻拒絕利害關係人閱覽
或影印規約等相關文件、違反公共基金之公告或移交等情形,而影響住
戶權益,如社區規約中有明訂已構成解任條件,即視為當然解任;若規
約中未明訂,則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之規定,決議管
理委員會的解任與否。轉載自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6512625

gina huang wrote:
我只是善意提醒一下下
版大大這樣把自己大樓的事情公佈出來
都不怕影響自己房子未來的房價嗎??

...(恕刪)




難道要等到社區被攪爛掉

再來牽拖誰誰誰

當初為什麼不跳出來多管閒事?

~
首先只要是房屋所有權人,其實不住在該處,並不影響他當主委之權利,除非你們有修訂你們該大廈的管理規約,主委必須住在當地才可以,否則一般來說他是合法主委。

至於恐嚇部分只能報警。

一般張貼公告必須由管委會處理,你們私自貼公告,撇開合不合法,假如你無直接證據(例如 錄音),很容易被告毀謗,所以請小心行之。

我是這棟的住戶..

同時我也是個小公務員..

也因工作關係..

認識不少政府單位的人(包含檢調及警察人員)..

就法論法..並未規定沒住這裏的人就不能當主委..

不能在法律未規定之前提下..剝奪他的法定權利..

但若是有人認為當個大樓管委會就能隻手遮天玩些什麼出來..

那我想他也太天真..

當然他的勢力如果有林大黨鞭林大秘書長等級..

那就不一樣了..

在公家機關的經驗就是..

真要就法論法..足以玩死一堆人...
我贊成遇到事情要站出來~

生活在恐懼還不如攤出來說~
至少出事還有線索!~

怕影響房價?~這種大帽子天天在上演!~

真的依法論法後就變...

加油!~
我也遇過!~

目前態度是:不惹事但不怕事!~要真的來武場的,也都找好人備著了!~

夠份量的朋友每次口頭禪都是:啊!現在沒政府狀況?
他們對上門談話的..都是以禮相待+伺機讓對方見識自己實力+回去看著辦!~
先依法行事!~

真的"私法"就不是這樣處理了!~

記得處理這種鳥事!~
要知道不會有人知道你背後真的有?靠山的!~"態度堅定口氣緩和"!~

(態度)怕!~你就先輸了!~

skydy0710 wrote:
我是這棟的住戶..同...(恕刪)


是的,我們也剛搞清楚這個狀況,但是我們只是隨口質疑一句就招來這樣的恐嚇威脅.我們只是想讓大家知道這棟大樓剛選出的主委已經讓黑社會介入了~~這樣住戶還安全嗎?以後真的開始運做那麼誰不聽從他的話或是提出質疑~`是不是也會招到恐嚇呢?我還一個疑問那本規約第6頁第7條第5項~~有寫如果喪失住戶資格即當解任~~是指不住這里嗎?其他事項都有注明區分所有權人?

當其他住戶知道把他房子要出租給人時,都很驚訝的說~~阿~那這樣還可以當主委喔?還是要以住戶意見為主吧~~畢竟第一屆都是建商內定好的管理委員會的

aken104 wrote:
首先只要是房屋所有權...(恕刪)


公告不是我們貼的~~我們只是去把它拿下來~~據管理員說是監委貼的~~內容只是通知當選的5個委員開會~~也沒蓋管委會章也沒說明招集人~~根本是一張空白紙打上幾個開會通知的字~~~那麼如果都這樣每個人是不是3天2頭都在一張空白紙上打幾個字要大家在什麼時間開會~~我朋友這樣做我想沒有錯吧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