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家裡發現漏水,由於尚在保固期所以通知建商前來處理,誰知建商的處理方式竟是將我家的天花板打針而已,但樓上住戶漏水的問題竟然選擇逃避,連前來維修的師傅都說一定要檢查樓上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樓上住戶因為之前有維修過一次,且於與建商簽過切結書,不得再二次施工,所以建商遲遲不敢找樓上住戶!當初也是因為別棟漏水所以才到樓上住戶施工,今日換成我家漏水,但建商卻只處理我家,這種治標不治本的處理態度算負責嗎?
這件事嚴重影響我們家的生活,大家將心比心想,誰有辦法住在每天擔心何時又會漏水的房子裡?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