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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住宅不合法 最重罰30萬元+拆除(乙種工業用地)

因油電雙漲後,具對抗通膨與物價有利的投資標的房地產看好,新竹市政府表示,近日有位於乙種工業區部分個案以透天建築等廣告進行銷售。市府警告,工業區產品不得作為住宅使用,若被查獲所有權人、使用或管理者將被罰以6~3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貪小失大。
部份乙種工業區個案違法銷售,恐造成購屋市民因誤購僅得作為一般事務所或工廠之房地產,而作為住宅違規使用,市府呼籲民眾爭大眼睛,不要有撿便宜心態,日後作為住宅違規使用恐有受罰及限期改善等風險。

http://tw.house.yahoo.com/article/aurl/d/a/120720/87/44jd.html
2012-07-20 21:17 發佈
所以義x那乙工不能住囉?

bang6521 wrote:
因油電雙漲後,具對抗...(恕刪)
就看市府有沒有勇氣把那一堆剛蓋好的透天給拆了~~~~

我想很難
樓上的你順便叫巿府把全巿透天違建都拆了吧
台灣的法規很奇怪
處罰所有權人,不處罰建商.
請問建照是誰發的?......

電車痴漢 wrote:
台灣的法規很奇怪
處罰所有權人,不處罰建商.
請問建照是誰發的?......


這麼說那高速公路超速應該要罰車商,因為他們做車時沒把極速鎖在110km/hr?

我舉雙手贊成罰車商

Yht168 wrote:
樓上的你順便叫巿府把全巿透天違建都拆了吧



發這個文是因為剛好看到這新聞,要給買房的人參考用的,而不是你所說的全拆
你的心態怪怪的,除非你已經買乙種工地,還有剛被拆完不爽吧
夜貓貓 wrote:
就看市府有沒有勇氣把那一堆剛蓋好的透天給拆了~~~~...(恕刪)

人家剛蓋的那一排事務所/工廠可都是合法的, 怎麼拆?

Yht168 wrote:
這麼說那高速公路超速應該要罰車商,因為他們做車時沒把極速鎖在110km/hr?

我舉雙手贊成罰車商


以此為對比的應該是
房子建好之後屋主增建,罰屋主
房子蓋的時候就有問題又未告知屋主,應該罰建商

因此如果當初建商銷售時有明示為工業用地,不得為住宅使用,罰屋主
如果銷售時未提及不得為住宅用,甚至有提到住家或站雞(台語)用,罰建商(或代銷)

但現實是通常都是消費者弱勢
話說今天的中國時報A5版的廣告

正是在廣告鼎山路與大昌路的"SUPER 新都"

他的7點鐘方向寫著大大的"乙種工業用地"

這都可以在廣告上寫的哪麼明顯了~真的有犯法嗎?

難道是政府的人都不看中國時報

假如真的有犯法的話~廠商應該不是笨蛋敢那麼大膽的刊登吧!!

還是只要有刊登"乙種工業用地"廠商就無責了~是消費者自己願意的要自己承擔

那假如改天犯法時消費者緊咬著建商說自己並不知道呢(甚至真得不知道)?

百思不得其解

請對這方面有研究的大大解答一下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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