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 我在高雄市有間2房自住,剛繳了3年房貸,目前漲了約有70左右,因為想自己出來創業需要資金約30~40萬..其實我的想法是把房子賣掉把35萬拿來創業,35萬拿來付新古屋頭款再出租,自己去租小套房就好.這樣對未來的我是最穩健的嗎(我已經34歲)
也有人
提議1.先賣掉 等到房價回檔再購入,不要賣高買高,這樣你賺的錢一樣被賺走
提議2.畢竟繳了好幾年的房子,跟房貸銀行增貸30萬創業,不要賣再出租,自己去租小套房就好
提議3.跟政府請看看青年創業貸款,房子不要賣,但借的錢壓力總是比較大
以上很多方式跟想法,但要以高雄房勢來說如何做對我未來是最有保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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