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一樓剪頭髮 , 把機車停門口人行道就好 , 跟社區警衛打一聲招呼 , 或許還會幫忙看車
來一樓的台灣房屋 , 把機車停門口人行道就好 , 管他擋不擋路 , 自己方便就好
反正大家都這樣 , 自己方便就好
高雄真進步 , 真人性化





即日起,停於人行道的機車車牌號碼將不遮蔽:
2011/09/24

2011/09/24

2011/09/24

2011/09/25

2011/09/25

2011/09/25

2011/09/25

2011/09/25 (這台CLS-839是台灣房屋某員工的車,我今天已經打電話到台灣房屋的總公司罵過了,但該員工仍繼續亂停,我們該如何定義這樣的行為?真優秀,台灣房屋的內部管理做得真好,員工的素質真高,請大家支持台灣房屋...2011/09/26拍的照片仍然可以看到該車停於人行道上)

2011/09/25

2011/09/26

2011/10/1 開始,刊登照片的同時,也會將照片寄至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請求協助處理
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有關所述車輛照片,可寄至本大隊(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交通警察大隊收,或以電子郵件:traffic@kmph.gov.tw),將於查證後依其違規事實舉發。
2011/10/01,已將下列三張照片寄至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並請該單位提出必要之協助


KX9-805為台灣房屋某員工的車,我前幾天打電話去台灣房屋的總公司罵過一次了,但是該員工不當一回事仍然亂停,由此可知台灣房屋的員工水準真是高,自律能力真強,這麼厲害的員工不知道去那找來的,請大家多跟台灣房屋做買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於 10/6 回覆本人的 e-mail 如下 :
親愛的 xxx 您好:
您於100年10月1日的電子郵件收悉,經本大隊派員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依據 台端提供600-EEW、IWT-362、KX9-805等3輛車違停照片,本案業已告發,並將該地列為取締重點路段,以維交通順暢及安全。
二、 台端如發現交通違規,請電話110或本大隊勤務指揮中心(2317642)反映,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 xxx 敬上
2011/10/07 更新如下 : 本人已將下列一張照片寄至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並請該單位提出必要之協助

2011/10/09 更新如下 : 本人已將下列兩張照片寄至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並請該單位提出必要之協助


主委,你所公告的早就已經超過三日,還是有很多住戶不當一回事,還是有很多住戶在挑戰你的耐心,停車場及樓梯間亂擺亂放的還是一大堆,您所說的忍無可忍呢?是有打算繼續忍下去嗎?
2011/10/11 更新如下 : 本人已將下列一張照片寄至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並請該單位提出必要之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