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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惡房東,租約未到,房東不退剩餘押金,該怎麼處理.

我只租一個月,因這間已要出售,常常有人要約來看房子,非常困擾,所以提前要搬走,合約是經過律師事務所公證過的,上面寫未租滿解約扣一個月押金,我是押二個月,所以會再退回一個月押金,跟房東約時間結清,房東卻一直拖延,說她要去台北一個禮拜,我問她有沒有朋友或親友可以代理,她都說沒有,而且又要我把契約和鎖匙放在管理室,問題我又沒拿到錢為什麼要繳出去,又說管理室規定,又要我寫證明說租到幾月幾號為止拿給管理室,像這麼盧又囉嗦又藉口一堆的房東,我該怎麼處理?

假設她不願退我剩下的錢我該怎麼處理?
假設她沒經過我同意進入屋內,我該怎麼處理?

經過律師事務所公證過的合約,要怎麼執行她不退還部份押金?
我只想盡快處理,不想再看到她了,也不想太花錢的方式可以拿回錢,各位大大有什麼好方法?
向蘋果報料會是個好方法嗎..需要錢嗎..


<<5/4補充重點>>
1.目前房東沒有私自帶人進屋看
2.合約有寫明要來看房子需配合我的時間,要我在場或我的代理人在場才行
3.她食言,竟約星期四中午(我上班時間),已拒絕過一次,又打來要求我配合,而且是在上班時間打亂,我因此受不了才終止合約,因為有一就有二,那我都不用上班了
4.目前要我先交出合約和鎖匙,並拖延時間避不見面,擺明不想退錢
5.我想盡快解決,覺得很累人,扣一個月租金我認了,但剩餘的錢,一毛都不能少給,否則我是不可能交出合約和鎖匙,不想去告因為要花很多錢,划不來,有什麼方法可以逼她退錢?


<<5/5>>
現在要我提出水電費繳費證明,才肯退我錢,問題水電都還沒出帳單我怎麼去繳費,我是租4/9~5/9,她說要我去申請繳費就可以,是這樣子嗎,可以只申請4/9~5/9為止的水電嗎
2011-05-03 16: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東 押金
你租屋合約寫多久? 是一年嗎?

加上你的合約又經法院公證

那恭喜你 其實房東是不利的

因為你只要準時給租金 在這一年內 房東都不可以有任何理由

請你搬走 除非他貼錢請你走 就算房子賣了

換屋主 你一樣是可以住在那邊到期滿

這是買賣不破租賃 法律是保障弱勢的租屋民眾

至於要看屋 你有權利拒絕 你有付房租 那就是你的房子

給不給看是你的權利 不要聽房東在亂講和亂搞

未經同意開門進去帶買屋的人進去你的租屋處 就是犯法了

擅闖民宅....
建議樓主

打個電話給屋主吧 說你不搬了

你要住到租約期滿 要你搬是可以

除了兩個月租金要全退外 另外貼補點搬家費吧

如果他不要 你就要住到滿一年

還有以後要帶人看屋一定要經過你同意

沒你同意 就不能看

如果擅進屋內 就報警處理

Garys wrote:
建議樓主打個電話給屋...(恕刪)



順便把租約影本放大掛在客廳...
加註"林貝要租到XX年XX月,到時房屋所有人還得退我2個月押金"
再貼張標語"買賣不破租賃"

有房客的房子..不好賣.....


還沒聽說過房東未經房客同意還可以開門給人家看的...
買台WEBCAM跟安裝監式軟體做蒐證,要是真的沒經過你同意就開門進來,
就去地方法院寫個訴狀,依刑法第306條提告,就有得他受了...
是簽一年,而且是有注明此屋要出售,但住滿3個月後,若有賣出則三個月內要搬離,合約因此也終止,但我非常困擾的是有人要來看房子,在合約上我有加注需配我的時間,但房東食言,選我上班時間要求看房,若沒空,要我把鎖匙交給管理室來處理,我也很配合假日可以讓人看房,但實在是她先食言,我才決定不想再住下去..

wenmob wrote:
是簽一年,而且是有注...(恕刪)

既然你約已經簽了 內容我看也還好

因為約裡載明 屋子賣出內三個月內要搬離

那也不會太趕

房東那麼機車 那就機車回去吧

你要強硬起來 沒你同意 就不能看屋

平常日 想都別想....

假日就看心情囉....
wenmob wrote:
是簽一年,而且是有注...(恕刪)

合約既然都簽一年了,終止原因如是房屋出售,
押金兩個月理當全數退回而不是只退一個月吧?
豈有合約只利房東的道理?我覺得這部分真有問題...

expert330 wrote:
合約既然都簽一年了,...(恕刪)

如果沒看錯的話房屋並未出售,房客搬走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想搬走所以違約了,因此無法拿回兩個月押金~不建議用激進的方式,明白但客氣的跟房東說自己只想拿一個月押金就離開應該才是上上策。(我也是個屋主,如果房客跟我雞雞歪歪,我也會不爽刁難他,而且找盡各種理由要多扣他押金,例如修繕、整理、清潔、還原屋況之類的理由都很好用,所以勸大家就好聚好散吧~)
沒錯^^就是這樣做!~~~~~~~給你一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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