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租一個月,因這間已要出售,常常有人要約來看房子,非常困擾,所以提前要搬走,合約是經過律師事務所公證過的,上面寫未租滿解約扣一個月押金,我是押二個月,所以會再退回一個月押金,跟房東約時間結清,房東卻一直拖延,說她要去台北一個禮拜,我問她有沒有朋友或親友可以代理,她都說沒有,而且又要我把契約和鎖匙放在管理室,問題我又沒拿到錢為什麼要繳出去,又說管理室規定,又要我寫證明說租到幾月幾號為止拿給管理室,像這麼盧又囉嗦又藉口一堆的房東,我該怎麼處理?
假設她不願退我剩下的錢我該怎麼處理?
假設她沒經過我同意進入屋內,我該怎麼處理?
經過律師事務所公證過的合約,要怎麼執行她不退還部份押金?
我只想盡快處理,不想再看到她了,也不想太花錢的方式可以拿回錢,各位大大有什麼好方法?
向蘋果報料會是個好方法嗎..需要錢嗎..
<<5/4補充重點>>
1.目前房東沒有私自帶人進屋看
2.合約有寫明要來看房子需配合我的時間,要我在場或我的代理人在場才行
3.她食言,竟約星期四中午(我上班時間),已拒絕過一次,又打來要求我配合,而且是在上班時間打亂,我因此受不了才終止合約,因為有一就有二,那我都不用上班了
4.目前要我先交出合約和鎖匙,並拖延時間避不見面,擺明不想退錢
5.我想盡快解決,覺得很累人,扣一個月租金我認了,但剩餘的錢,一毛都不能少給,否則我是不可能交出合約和鎖匙,不想去告因為要花很多錢,划不來,有什麼方法可以逼她退錢?
<<5/5>>
現在要我提出水電費繳費證明,才肯退我錢,問題水電都還沒出帳單我怎麼去繳費,我是租4/9~5/9,她說要我去申請繳費就可以,是這樣子嗎,可以只申請4/9~5/9為止的水電嗎
Garys wrote:
建議樓主打個電話給屋...(恕刪)

順便把租約影本放大掛在客廳...
加註"林貝要租到XX年XX月,到時房屋所有人還得退我2個月押金"
再貼張標語"買賣不破租賃"
有房客的房子..不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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