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問了我...關於標題上的內容,於是我去試試看,透過線上申請做了實驗...
(之後被市政府催繳貸款餘額明細,市政府真有心,除了寄送E-MAIL還有打電話通知)
因為我出於好奇心也想說未來可能會把這間賣掉再買下一間房子,也會經歷這件事情,剛好我的房子剛貸款滿一年,就決定去問問看,雖然一開始我沒特別在網路上做功課,有看過類似的,但還是面對面比較清楚。
我的結論是資格不符,因為我是以下第一點。
名下只有一戶自用住宅,且兩年內購入,方可申請,但有類似的貼文很多,我就不多贅述~
關於申請貸款明細:
重點!房屋所有權人與借貸人必須為同一人,方可申請。
1.房屋所有權人與貸款人不同人,雖然可以申請線上的自購住宅補貼利息,但是無法申請核過。
原因:據銀行說,需借款本人可以來申請...也可申請貸款餘額明細,但~就算送審給政府核過,他們銀行本身轉貸也不會通過,因為資料不符合,所以這是政府給你過,但銀行不會給你過的資訊。
2.房屋所有權人為兩人共同持有且共同借貸者,但以系統輸入關係,只會顯示一個為主要借貸人。
原因:因為系統的輸入關係,就算兩人為借貸者,還是會依照以一個為主要借貸者為輸入。
這個條件下,兩人都可以替雙方拿證件與印章去申請,餘額貸款明細,可以輕鬆拿到明細,且誰去申請自購住宅利息補貼都可以唷,因為之後核對系統資料會了解,你們都是共同持有共同借貸。
3.房屋所有權人為共同持有,借貸者為一位主要借貸者。
原因:雖然房屋為共同持有,但是只有借貸者那一位,可以申請自購住宅利息補貼的人(現場),我想網路應該不限...畢竟你幫另一半有空線上申請應該也沒差。
銀行說可以諮詢市政府,看能否透過委託書替代申請人現場申請。
貸款餘額明細:銀行方表示,如果妳們是共同持有者,但借貸人不是本人,銀行還是會寬容你幫你申請明細給你,但是他們還是建議要由房屋持有人也是借貸人本人申請這個流程,你幫忙去銀行拿明細財有意義。
如果借貸人沒有這意願想要申請,你拿到這也沒意義。
★過程中轉移名下產權給借貸人也不行,它們覺得這是私下個人行為,他們資料還是不會改變!? 銀行說這樣還是資格不符合跟原本資料不同,算是導致浪費時間金錢★
以上希望各位別白跑一趟,建議可以細問銀行。 我的來源是台南土地銀行大灣分行提供資訊。
我也回覆銀行,當初我再詢問關於借貸名義的方面上會不會有後續的影響? 當時回覆我這樣可以,沒有影響。
殊不知卻發生了這次實驗下的結果,銀行方表示...「可能當時也很忙臨時沒想到那麼多...」另外我覺得如果可以貸得過...他們也覺得方便行事為最高標準唄。
我也提供建議給銀行,在一般民眾除了要借貸的當下可以提醒民眾,如果持有名義與借貸關係上因登記不同而導致未來可能面臨無法轉貸甚至無法享有政府提供的補貼之下,這一點意義也沒有!只希望他們為了只記得在提供講述房貸壽險這件事情上也需要多講這一點持有與借貸關係,而房貸壽險僅限於,你想要長住的情況下去申請或者是想要一個保障也可以購入這個房屋壽險,但若這個房子變賣,這個保險=沒有用唷!關於錢都算是大事...別輕易當下被呼嚨過去,不然就白紙黑字簽約了,改變不了事實。
希望各位可以在規劃自己的財務規劃時思考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