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請問我們家的土地被中華電信的光化箱佔用,請他們搬走卻說附近找不到合適的土地,
已經反應很多次,想請問該如何處理才好?
隨風浮雲 wrote:
地有用到,怪手整地時,不小心就拆掉了。
地沒用到,跟中華電信要租金。
不要亂教哦,就算是侵佔到土地,如果地主因此毀損其物品,物主依舊可以用毀損罪來提告,即便法院最後可能不會要求地主全部賠償,但那一個光化箱的價值…恐怕是先隨便中華電信去估了呢(畢竟缺少市場行情,一定範圍內是真的隨便該公司來估價)
其實很多侵佔者的思維也是在這裡,抓著你不敢動他們的東西…
唯一能作的,只有告上法院了,但這恐怕曠日廢時,且最後能拿回來的恐怕也沒多少(法院的賠償只會以損失的部分,於是估計會精算到那光化箱面積有多少,然後按地價…估計賠個幾千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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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箱占用民地 法院判賠55元
中華電信基隆營運處為改善新北巿瑞芳偏遠地區寬頻服務品質,去年在瑞竹路兩根電桿中間埋設電信光化交接箱,誤占民地0.67平方公尺被告,基隆地院最近審結,依土地申報地價計算,判中華電信要賠地主55元。
(新聞中間段落不重要,刪除)
關於竊占部分,基隆地檢署今年初已偵結不起訴,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也認為,該地雜草叢生,又位於路旁,本不供人行走,如非地政人員以專業儀器測量,一般人難以肉眼分辨此屬私人土地,但占用私地213天是事實,根據當期申報地價每平方公尺2800元計算年息百分之5為租金,判應賠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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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是可以先提供一個較為簡便的方式,投訴到NCC…
三天兩頭想到就投訴一次。
這投訴的效力其實不強,但公務員就是必然要文來文往,投訴多了就他們就會覺得煩,然後壓力才會給到下面的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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