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年之內不得轉賣?
都已經是弱勢族群才能抽了
為什麼五年之後就可以轉賣
應該還完貸款前都不能吧!
換句話說
還得完就不是弱勢族群了吧!!!
這等於開了投資套利的後門
2. 尋找合宜往宅用地
建商推案
每次都幾千幾百戶在推
合宜住宅永遠少少幾百戶在推
政府永遠推說在找合適的地
可是
一邊又繼續在標售國有地
難道
這些地不適合拿來蓋嗎?
如果
台南市政府把最近標售的土地
全部都拿來蓋合宜住宅
而且10~20年內或貸款還清前都不準變賣
這樣
建商有房子可以蓋
一般民眾也可以解決居住的問題了!!
這麼簡單的方法
為什麼政府都想不到呢?
lycer wrote:
1. 五年之內不得轉(恕刪)
你想得到的... 建商想不到?市政府想不到?
你說可以規定在貸款還完之前都不能轉賣?你不知道當你委託仲介賣屋時,都會先用買方的錢還完貸款之後才過戶嗎?規定十年、二十年?現在哪有貸款是不能提早還的?就算你直接規定十年、二十年才能賣好了~你不知道有很多軍宅都是先簽私下約到時候才過戶嗎?
至於你要說政府賣地的問題~當然啦!歐洲很多國家市政府拼命買市區的地用來蓋公宅,然後請富豪往市郊去住~但那是國外的民情,還有歐美人不喜歡買房的情況~
再者,你說台南需要蓋多少公宅?台南房價是有漲沒錯~但房租很便宜~沒人說你一定要買房啊~更何況為什麼要用大家的稅金給你蓋公宅?真的不需要啦~更不要說什麼建商有房子蓋、民眾有房子住的天真理想,建商只為了蓋房子?只要不虧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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