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狀況如下圖原本應該依照此圖下去做雨水孔(陽台頂板部位)但是此建商卻未依照這圖下去埋雨水管導致灌漿完後變成如下圖他們沒任何表示或是告知我們住戶說此狀況是我們住戶自己去監工而發現然而此建商負責人只跟我說他已經做了補救如下圖就這樣要解決事情了———————————————想請問各位大大 像以上狀況能做那些補救或是對建商求償的話有無辦法....我長這麼大 第一次看到人家蓋房子沒埋到雨水管路的。此建商還是蓋了快千戶的在地建商
洗洞補回去,問題是如果陽台位置沒有預埋雨水管在RC裏頭洗了洞會直接排到陽台,那怎麼辦?違約?根據預售屋合約範本這應該不算是重大瑕疵吧?我沒有說他不是瑕疵(請不要腦補),但合約裡頭是提重大瑕疵。走法院,法官看到這種心中os:為了這小事上法院也是想盡辦法要兩造去調解和解,看是誰被摸頭。
我認為是重大瑕疵耶...未照圖施作不就是大問題了嗎這是個人認為啦。 可以解決問題當然最好 只是他們給的回應太芭樂了挖那兩個洞來引流 高低問題很大的機率會在牆邊積水,這是我們不想看到的情況 Rex.J wrote:洗洞補回去,問題是如...(恕刪)
以他們這種態度 我覺得擺爛機率很大其實我是比較想要看有什麼方式能救對兩邊來講都好,只是他們都不想辦法 只想出這兩個洞...我是滿傻眼的 雖然引流快 但在牆邊積水機率會很大..高低差問題...長期積水在那 漏水機會就高了要求他們防水保固拉長又不願意 滿傻眼的 osyahkim wrote:既然認定建商會擺爛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