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到水交社重劃區看新建案,對於X鋐土成心的建案感到困惑:看現場後,要拿出10萬訂金(現金),才能和經理談價錢。
不知是否我孤陋寡聞?現在議價都是如此嗎?
謝謝各位先進指教!
代表訂了這間房子安排時間簽約(建商給客戶帶合約回去審閱)後續就剩590萬+代收款
要付,建商也不可以將這房子拿出來賣畢竟您已經下訂了。癥結點就在這了,您要去
議價什麼錢都沒帶,假設議成功後,您沒放錢建商也會想:如果您回去又反悔不買,
這期間經過了10天,代表這10天當中如果有其他組客人喜歡上您下訂的這間建商都不
能賣呢!10天後又臨時不買,10個客人有5個這樣搞了,建商損失客人可多的~
不過如果帶這10萬元議價沒成功後,當然建商無權沒收這10萬元。這10萬元能否拿得
回來端看有沒有議價成功這檔事。房子貴歸貴也或者寶佳品質令人微詞,消費者權益
合法就好好爭取,但權利及義務是相對的,建商也可以合法主張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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