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假屋?

原本要搬去台南,但後來因為健康因素,台北交通較方便,台南大部分都要騎車或開車(本人較愛走路/坐公車/捷運),
請問大家,若短期內賣不掉房屋,但又不想把新房拿來租人,通常大家會簡易裝潢當渡假屋?
還是平成本或虧本就賣屋? 大樓本身管理費加電費就要六千多元.....或者放六年後再賣出稅金較少??
謝謝大家
2018-10-26 18:23 發佈
justlearn wrote:
原本要搬去台南,但後...(恕刪)

如果是打平或賠錢,那也沒有稅的問題
不用等六年
花椒伯 wrote:
如果是打平或賠錢,那...(恕刪)


怎麼沒有?台南15年新屋的稅,不是調漲很多嗎?
*心灰意冷* wrote:
怎麼沒有?台南15年...(恕刪)


我是指房地合一稅
不是房屋稅
justlearn wrote:
原本要搬去台南,但後...(恕刪)


既然都想賣了,為何不租人。

只要不是租到爛咖,至少還有人花錢幫你顧房子。
對啊!租出去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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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learn wrote:
原本要搬去台南,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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