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大大好!
兩個月前終於找到喜歡的房子,算是新古屋(五年屋齡沒人住過),因聽信房仲,覺得外觀內部看起來都還正常(水壓,正常的漆裂),所以很快就進入議價成交流程,只是因為只有看兩次即買(房仲說太多人來看不快點下斡會被買走),經驗不足的我就這樣「順利」購入,但簽約後過一個月再過去看,卻發現鐵捲門有歪,窗戶邊有水痕,房仲回覆鐵捲門歪可能是颱風吹,窗戶有水痕則是說之前下雨潑進來(因為是邊間),總之因合約書上寫的是「現況交屋」,所以屋主不負責修繕!
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若還沒驗屋交屋(款項還在履保),有權利拜託屋主處理嗎?(房仲說明是我們看屋時沒發現,所以無法要求)
另外在交屋時,還有需要注意的部分嗎?(爬文是說中古屋不能像新成屋那樣驗屋,只能看水有無暢通,電路有過電沒),是只能這樣驗屋交屋嗎?
因為覺得已到最後流程,之前因為太信任房仲,失去爭取維護權益的機會,不知現在還有無立場可補救?
請給予建議,感謝大大們
因為這件事,讓我草木皆兵,懷疑在窗框邊看到的水痕並非是雨水潑進來而是牆面滲漏,故提出能否在交屋前先作「注水測試」,將頂樓樓面排水孔塞住,注水5公分靜置一天看樓下有無滲漏水,但被房仲拒絕,認為尚未交屋作這測驗可能會使油漆剝落或是磁磚受損,因為滲漏水六個月保固是指非人為,除非下大雨否則也無從得知!還有我們也都不能裝潢或是作雨遮,若是有動到牆面,也不在滲漏水的保固範圍(就會很難區分責任歸屬)
所以現在很頭痛,因為變成買了交屋後也不敢作什麼,就只能油漆,還有在交屋前發現有瑕疵,可是一一被反駁,說鐵捲門能正常打開,歪了也不算瑕疵可堪用,窗框只是雨潑濺進來所以不算滲漏,好像有檢查等於沒檢查!異議無效!
所以想請問交屋到底是要檢查那些地方?若當下沒檢查到簽名後是否就無法再提出瑕疵處理(變成只有滲漏水這種重大瑕疵才能提出異議呢?)
謝謝大家分享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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