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大樓可以不買房.只買車位嘛?
地下室停車可概分為三種:
第一種:法定防空避難設備停車空間,就是一般常說的「法定停車位」。屬於建築物的共用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不得與主建物(或專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登記或設定負擔,也不得讓售給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人外,亦不得約定由區分所有權人以外的特定人專用。簡單說就是只能賣給該社區其他住戶。
第二種:獎勵增設停車空間。
第三種:自行增設停車空間。
停車位是以上所述第二或第三種,就要看是以公設還是獨立產權登記,如果是公設,就如法定停車位一般。如果是獨立產權登記,則單獨買賣。
但要注意,獎勵增設停車空間通常有需提供公眾使用之限制,在買賣前還是詢問清楚免得日後引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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