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臺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

有水電師父提到,可以幫沒有使用執照的建物申請獨立的電錶,只是得多收 2 萬塊(他在電錶+配電箱的裝設費用就比別人報的貴,也是 2 萬,所以總共 4 萬...)

找了一下相關資料,猜測應該是走 "臺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 的方式,想請問幾個問題:

1. 透過這種方式申請下來的電錶在使用上是否會有問題?
2. 如果自己準備資料後前去申請,通過審核的機會高嗎?房子是真的有在居住
3. 感覺這個水電師父也是請代辦幫忙處理的,有機會直接聯絡代辦,請代辦處理嗎?

辦法網址: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dep_application.asp?nsub=BDB1A2&ID={C189994B-F61B-4DBF-87BB-E8D71EC08FF7}
2012-10-16 23:05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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