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dat.org.tw/Tchinese.asp?unit=news&mytarget=news_d&ID=6942&page=1大樓管理員帶人看屋,或幫鄰居保管鑰匙、開門帶人看屋,均屬違規,可處10萬至30萬元罰款。這種規定很不合理啊!!只是幫忙開門, 又沒幫忙賣屋、打契約。不知道屋主自賣是否也違規啊??直接規定沒讓仲介發財得坐牢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