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已經繳完房屋稅了
可是稅單上的月數是10個月(一期工程首批,有些部分應該不是)
明明住不到半年怎麼要我繳10個月的稅呢
經過詢問稅務局原來稅金是從建物使用執照發放開始計算
所以按時間推算應該是從去年9月課徵
但是問題來了
那時候房子還在建商手上還沒過戶給我啊!!
怎麼可以要我繳全部的稅哩?
於是跟建商詢問結果如下:
1.房子交屋之前的稅金由建商負擔(也就是越晚交屋,可退越多)
2.請住戶把稅單傳真至總公司(至於號碼..請聯絡翁小姐)
3.過了幾天就由銷售人員拿了支票過來了
不過我也提出質疑為什麼你們不主動告知呢?
建商:因為在高雄(名發是高雄來的建商)稅金會拆開來各繳各的,所以不知道台南這裡沒有這麼做
咦?那現在既然知道了,是不是應該通知每個住戶呢?
建商:......戶數這麼多要通知有其困難度耶...

所以今天問了幾個鄰居都沒有人知道

大家都是傻傻的繳稅

所以鄰居們只好靠自己囉!!互相知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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