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ny950 wrote:這就很無奈回到我說的。要加房產稅時,都不用有錢人出面,底層的百姓就會自動跳出來說加稅負擔不起、苛政擾民等等。富人在背後找幾個利委為民喉舌一番。再找幾個記者找處境堪憐即將因加稅而房產不保的可憐人炒作一下。喊要加稅的人只能灰頭土臉退回,說不定連官位都不保。所以加房產稅只能做夢想一想而已。 近幾年房價收斂就是因為房產稅增加囉。
Tracy k wrote:一戶一房自住低稅,越多房累進稅率越高,這樣比較合理吧,當稅率高到一般老百姓住不起,有錢人不痛不癢,這才不是正義地價稅對自用的定義是一戶,且要設籍,無營業,但是房屋稅自用的定義是全國3戶,不同法規各唱各的調,可以統一定義自用住宅,然後給自用居住的低稅 目前這樣太複雜,且很難有效解決房東轉嫁問題。其實最公平實際有效的做法就是通通統一稅率,多收的稅轉為居住補助金按人頭發放。以台灣房產總市值約100兆來說,統一2%稅率後每人每年可以領8萬元,相當於400萬的房產免稅。
混血眼睛 wrote:哇哩雷 這樣誰敢買...(恕刪) 所以我覺得買公寓大樓盡不要買較新的房屋,買十年以上的中古屋來翻新,可能就不會被課太多房屋稅,又與新成屋公設比應該也佔的比較少,同坪數與新成屋使用坪數應該會大些?但透天就另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