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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vs歸仁

我覺得告的成的機會太低了啦!我真的只是看戲的啦啦隊
暱稱很難選 wrote:
就讓法律來裁決吧!

最多逕付審判,反正我公司配車,不用上下班打卡,幾年都沒差,繼續侮辱我繼續提告,用時間來捍衛自己的名聲和尊嚴!
SD520 wrote:
5/9 開始陸續攻擊(恕刪)


看來你連法律常識都很缺乏,真的覺得你受到侮辱去提告我吧!

抱好這些證據吧! 你會很需要的,不要到臉書法律社團去問喔,都是我們在回答的,情理說不清,我們來論法吧!
看來mobile01此地不宜久留了,議題沒討論個價值出來,就開始互告公然侮辱了...

論壇已不是論壇,討論已失去真意,所有的話題都以控告做結尾吧!

好想念以前真心交流的01呀...


台中台南休閒農夫 wrote:
看來你連法律常識都很(恕刪)
媒體就是這樣,後面反駁前面說的,就說前面被後面打臉。也不管後面是否說出一番道理,也不等前面會如何回應。投機份子就等著別人發言後來挑刺,結果媒體就報導誰被誰打臉,誰被誰酸,投機份子都成了意見領袖,論理和閱讀能力愈發不重要。

論壇雖愈來愈多人發言,但調性和方向也愈趨一致。這也難怪,人多就成了市場,有市場就有商機,有商機就會有人想操控。

注意機會成本,當然有時候名譽比金錢重要,但Mobile01上的名字是假的!
來01就只是打打嘴泡抒發情緒,根本不必太認真
如果嘴砲打不贏,就要告人,而且還是刑度非常低的微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會不會成都還是問題,比如有人提到"臭",這是不是侮辱都還是個問號?

我覺得如果被打臉很容易生氣的人,
就不要到任何論壇跟人打嘴泡,以免傷了自己脆弱的自尊心
歡迎打臉我,我沒關係的
安南VS歸仁
我覺得歸仁房價均值比較貴,但這只是個人感覺或許不準確,
如果兩處讓我選我會選安南,
安南有廣大的土地可以舒緩北區的發展,
而且安南地理剛好介於市區和南科中間,
我是看好安南的
公然侮辱,嗯⋯算是微罪,搭配此例來分析,我又可以找出另一條法律來牽制。至於我個人用的文字,能不能構成公然侮辱,呵呵。
abs549977 wrote:
沒有漲很誇張,之前去(恕刪)


這十年前價格吧
現在有這種價格我利馬買= =
前陣子看文化廣場後面新建案殺完價也要1365...
我目前在安南區問到最便宜可以成交的是750,還沒仔細殺價
價錢滿誘人的,房子外觀也不差,只是偏僻到我無法接受

LUN1110 wrote:
文化廣場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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