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0

請問南鐵地下化鬧完了沒~


.展哥. wrote:
南鐵不要再拖了,政府...(恕刪)


希望那天輪到你家時.你也可以講出魄力和今天的話

狼0226 wrote:
希望那天輪到你家時....(恕刪)


其實, 也不見得大家都不願被徵收..
就像都更, 大部份一樓店面以外住戶... 條件都不太難談...
真的要錢, 私下處理也不是不可以...

問題是一樓店面, 往往是最難理出價值的, 通常建商很難滿足那些住戶要求...

土地徵收也是一樣, 若是沒什麼利用價值的畸零地, 擺五十年也可能乏人問津..
那政府徵收正好解決這塊雞肋... 這種狀況也不在少數..

但我反對的是純以"政府觀點"去"鑑定"百姓要不要把土地交出來!
這裡面就太多人謀不臧或無法說服當事人的狀況!
這也是台灣現在土地徵收上最大的問題根源!

例如苗栗大埔案, 縣長大人可以要求那四戶非拆不可..
但也可以把自家土地徵收去, 再原封不動"還回來"!
更早一點還可以由吳副總統背書說暫時不拆了...
真正理由也很簡單, 那年要選舉....
而南鐵也可以一開始原地徵地使用, 幾年前搖身一變非東移重建不可!
要曉得當年的賴委員也是支持中央重新考慮的一員!

道理真理都是政府官員在講!
倒底是不是真非徵收不可,也沒人能告訴老百姓..
我們只知道政府說什麼就是什麼!

它說要拆要徵就得拆得徵, 它說你抗爭就是違法那就叫違法...
只要你掌有權力, 你說的話就是對的! 台灣的土地徵收條例就是這種惡法!
理論上, 只要你符合程序, 沒有一塊土地是你無法強徵到手的!
大埔案苗栗縣政府之所以敗訴, 是因為"程序不合", 而不是徵收本身違法...
換句話, 如果當初縣政府一切按步就班, 過程沒有瑕疵, 那四戶抗爭戶就是輸家了!

台灣的老百姓土地, 就是這樣容易取得, 所以政府才動不動就敢強行徵收百姓土地!
全世界找不到比中華民國政府更"樂於"強徵土地的國家了!

所以, 南鐵案在不能說服當地被徵收戶前, 當然不該因為你很急, 就強行拆遷!
如此而已!






狼0226 wrote:
希望那天輪到你家時....(恕刪)

這是多數決的社會,只有服從的份
.展哥. wrote:
這是多數決的社會,只有服從的份


這是錯誤的觀念:

在不能保障百姓私人權利(人身安全/自由/財產. 等憲法規定保障權利之前)..

不能以多數決手段處份個人財產.. 當然包括私有土地!
所以台灣不能立法多數決王永慶或郭台銘的財產...
否則要湊人頭沒收他們財產很難嗎?

國家雖然"理論上"擁有對土地最高支配權..
但必須建立在"沒有選擇""一定得做"的前題下..
由專業認定團體, 及議會/法院背書方可...
這是民主國家對個人私權的保障...
絕對不是政府坐在辦公室裡, 大筆一揮, 就是"專業""絕對"的裁決..
要老百姓"依法"把土地交出來!

南鐵案跟航空城案/ 大埔案就是標準的單純政府決策..
先把計畫做好, 再去"排除障礙", 要百姓納地進行工程!

例如英國政府要徵收土地, 需要地方議會批准通過...
德國若百姓認為政府徵收理由不當, 或是有其他不可徵收的理由..
例如下至私人因素, 上至環境生態保護... 可以向法院提告..
跟政府在徵收案的理由上打官司! 可以一打就是五到十年!
而且政府還不見得能贏!

正因為徵收土地如此不易, 所以民主先進國家很少會搞強行徵收手段..
能避則避, 不能避就繞過去, 連繞過都不成, 乾脆就暫時擱置
...
像德國的高速公路, 日本的機場改建, 都是十幾年甚至更久的陳年老案!
人民會怪罪這些尊重保障私權做法是沒效率的嗎?

最有效率的, 對岸共產黨政府就是了!
台商要土地蓋廠區, 今天告訴你, 下個月絕對清空, 這樣夠不夠效率?

其實, 台灣的土地徵收條例, 實行上本來就是違憲...
沒有錯, 基於社會及公共利益可以徵收, 問題是憲法的認定上..
是"不得已而為之", "最後的手段", 台灣現在的土地徵收上有沒做到呢?

咱們政府做什麼通通都是"不得已"的!
蓋馬路強行從你家經過, 不能繞一下不得已, 把"重量級人士"土地徵收起來..
最後又還回去也是"不得已"...
是不是"不得已" , 都是政府官員一張嘴說了就算, 問題是老百姓看到的..
就是裡面問題一堆而已! 中華民國政府的公信力比西方民主政府還好嗎?

人家行政官員講話, 推徵收案, 尚且要層層把關...(議會/司法 甚至公民團體)..
台灣政府就是"朕即真理", 講了就是你對, 以前沒聽過東移案..
現在你說要東移就是東移!?

基本上東移案做不做, 跟我沒關, 跟大部份百姓也少有直接關係..
我相信台鐵的"只能這麼幹"也好, 不相信也好, 都沒啥要緊...
所以政府或台鐵不是很必要去說服不直接相關的人, 反正台灣人大半也沒那麼關心他人土地..
問題是你政府要說服當地關係利益百姓同意才是..
不是只想訴諸媒體及群眾暴力, 把不肯交出土地的人打成刁民, 對這些保護自家土地百姓口誅筆伐!
想創造出"這些人都是道德爛人, 只想要錢"的輿論, 所以把他們土地收走搞工程是正確的..
這樣是不對的...

講得極端點, 就算那幾十戶反對戶全部都是死要錢, 或是故意跟你政府唱反調不交地...
你都得保障他們這麼幹的權利! 區區交通便利, 社會發展, 公共工程絕對不是非拆人家房子..
強奪人家土地的"非做不可"理由! 絕對不是
!

對岸要招商蓋工業區, 也是公共利益啊! 促進地方發展, "不得不為"的建設呢!
所以政府當然應該對不配合的"刁民"下逐"客"令, 限期要你滾蛋! (好像土地是你政府的耶?)

不識相者, 武警棍棒催淚彈伺候, 再頑強點, 裝甲車坦克開來輾過去...
相信版上一群南鐵"非拆不可"的支持者, 一定會支持中國政府這種"高效率""符合公共利益"做法..
不是嗎?

台灣表面上是全民普選的民主國家, 可是一票百姓心目中嚮往的..
卻是"依法行政""依法強徵"土地高效率政府...
這樣的國民民主素養及概念根本沒跟上時代, 骨子裡跟納粹法西斯以至對岸共產黨沒太大分別..

信奉的就是: 人多, 拳頭大就是贏的叢林法則觀念..

用"在高級餐廳用刀叉吃人肉"的食人族來形容, 本質上還是食人族...
是蠻合適的...

小江老爹 wrote:
這是錯誤的觀念:在不...(恕刪)


如果真的強制要收還用拖到現在~有需要跟居民溝通那麼多次?

地不地下化老實說我一點也不在意~

我個人倒是更想看到當不地下化時那些貪心居民可笑的嘴臉~

而且拿大陸和外國來說嘴我看不懂這意義在哪?人家怎麼做我們就該怎做?

強制就要被當共產~學西方國家不就好捧捧~


fonlan wrote:
如果真的強制要收還用...(恕刪)


他們有貪心嗎.還是你在說他們貪心
搞這麼久,我想也沒實施的必要性
只要做到暢通騎樓,還民路權,改善違停交通亂象
基本不搞好,地下化後也是一樣,還勞民傷財
萬一真的不搞了,只有三輸的局面(市民輸了.市政府輸了.附近居民輸了),說實在的,這種結局
好嗎?
看看市府公佈的十大計畫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mayor.asp?nsub=M1A400

其中關於鐵路地下化的進度時程來看.....
不像是此任內要完成的事...


brady178 wrote:
其中關於鐵路地下化的進度時程來看.....
不像是此任內要完成的事...


應該是賴市長想要在任內處理完鐵路地下化所需徵收的土地
即使真的順利處理取得用地, 施工也得再好幾年的時間

鐵路地下化是交通部鐵改局的業務
地方政府是「配合路權範圍用地取得」
也就是說, 超出現有台鐵路線的用地皆由地方政府負責

地下化不做, 市府還有很多事可以做, 賴市長一樣有光環
青年路、東豐路難走, 還有東門路、小東路、開元路可以走
就擺著吧, 反正鐵路地下化也只對舊台南市民比較有利
這些徵收經費用來照顧弱勢、充實教育資源等等對全台南市民更有幫助




  • 8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