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6 wrote:希望那天輪到你家時....(恕刪) 其實, 也不見得大家都不願被徵收..就像都更, 大部份一樓店面以外住戶... 條件都不太難談...真的要錢, 私下處理也不是不可以...問題是一樓店面, 往往是最難理出價值的, 通常建商很難滿足那些住戶要求...土地徵收也是一樣, 若是沒什麼利用價值的畸零地, 擺五十年也可能乏人問津..那政府徵收正好解決這塊雞肋... 這種狀況也不在少數..但我反對的是純以"政府觀點"去"鑑定"百姓要不要把土地交出來!這裡面就太多人謀不臧或無法說服當事人的狀況!這也是台灣現在土地徵收上最大的問題根源!例如苗栗大埔案, 縣長大人可以要求那四戶非拆不可..但也可以把自家土地徵收去, 再原封不動"還回來"!更早一點還可以由吳副總統背書說暫時不拆了...真正理由也很簡單, 那年要選舉....而南鐵也可以一開始原地徵地使用, 幾年前搖身一變非東移重建不可!要曉得當年的賴委員也是支持中央重新考慮的一員!道理真理都是政府官員在講!倒底是不是真非徵收不可,也沒人能告訴老百姓..我們只知道政府說什麼就是什麼!它說要拆要徵就得拆得徵, 它說你抗爭就是違法那就叫違法...只要你掌有權力, 你說的話就是對的! 台灣的土地徵收條例就是這種惡法!理論上, 只要你符合程序, 沒有一塊土地是你無法強徵到手的!大埔案苗栗縣政府之所以敗訴, 是因為"程序不合", 而不是徵收本身違法...換句話, 如果當初縣政府一切按步就班, 過程沒有瑕疵, 那四戶抗爭戶就是輸家了!台灣的老百姓土地, 就是這樣容易取得, 所以政府才動不動就敢強行徵收百姓土地!全世界找不到比中華民國政府更"樂於"強徵土地的國家了!所以, 南鐵案在不能說服當地被徵收戶前, 當然不該因為你很急, 就強行拆遷!如此而已!
.展哥. wrote:這是多數決的社會,只有服從的份 這是錯誤的觀念:在不能保障百姓私人權利(人身安全/自由/財產. 等憲法規定保障權利之前)..不能以多數決手段處份個人財產.. 當然包括私有土地!所以台灣不能立法多數決王永慶或郭台銘的財產...否則要湊人頭沒收他們財產很難嗎?國家雖然"理論上"擁有對土地最高支配權..但必須建立在"沒有選擇""一定得做"的前題下..由專業認定團體, 及議會/法院背書方可...這是民主國家對個人私權的保障...絕對不是政府坐在辦公室裡, 大筆一揮, 就是"專業""絕對"的裁決..要老百姓"依法"把土地交出來!南鐵案跟航空城案/ 大埔案就是標準的單純政府決策..先把計畫做好, 再去"排除障礙", 要百姓納地進行工程!例如英國政府要徵收土地, 需要地方議會批准通過...德國若百姓認為政府徵收理由不當, 或是有其他不可徵收的理由..例如下至私人因素, 上至環境生態保護... 可以向法院提告..跟政府在徵收案的理由上打官司! 可以一打就是五到十年!而且政府還不見得能贏!正因為徵收土地如此不易, 所以民主先進國家很少會搞強行徵收手段..能避則避, 不能避就繞過去, 連繞過都不成, 乾脆就暫時擱置...像德國的高速公路, 日本的機場改建, 都是十幾年甚至更久的陳年老案!人民會怪罪這些尊重保障私權做法是沒效率的嗎?最有效率的, 對岸共產黨政府就是了!台商要土地蓋廠區, 今天告訴你, 下個月絕對清空, 這樣夠不夠效率?其實, 台灣的土地徵收條例, 實行上本來就是違憲...沒有錯, 基於社會及公共利益可以徵收, 問題是憲法的認定上..是"不得已而為之", "最後的手段", 台灣現在的土地徵收上有沒做到呢?咱們政府做什麼通通都是"不得已"的!蓋馬路強行從你家經過, 不能繞一下不得已, 把"重量級人士"土地徵收起來..最後又還回去也是"不得已"...是不是"不得已" , 都是政府官員一張嘴說了就算, 問題是老百姓看到的..就是裡面問題一堆而已! 中華民國政府的公信力比西方民主政府還好嗎?人家行政官員講話, 推徵收案, 尚且要層層把關...(議會/司法 甚至公民團體)..台灣政府就是"朕即真理", 講了就是你對, 以前沒聽過東移案..現在你說要東移就是東移!?基本上東移案做不做, 跟我沒關, 跟大部份百姓也少有直接關係..我相信台鐵的"只能這麼幹"也好, 不相信也好, 都沒啥要緊...所以政府或台鐵不是很必要去說服不直接相關的人, 反正台灣人大半也沒那麼關心他人土地..問題是你政府要說服當地關係利益百姓同意才是..不是只想訴諸媒體及群眾暴力, 把不肯交出土地的人打成刁民, 對這些保護自家土地百姓口誅筆伐!想創造出"這些人都是道德爛人, 只想要錢"的輿論, 所以把他們土地收走搞工程是正確的..這樣是不對的...講得極端點, 就算那幾十戶反對戶全部都是死要錢, 或是故意跟你政府唱反調不交地...你都得保障他們這麼幹的權利! 區區交通便利, 社會發展, 公共工程絕對不是非拆人家房子..強奪人家土地的"非做不可"理由! 絕對不是!對岸要招商蓋工業區, 也是公共利益啊! 促進地方發展, "不得不為"的建設呢!所以政府當然應該對不配合的"刁民"下逐"客"令, 限期要你滾蛋! (好像土地是你政府的耶?)不識相者, 武警棍棒催淚彈伺候, 再頑強點, 裝甲車坦克開來輾過去...相信版上一群南鐵"非拆不可"的支持者, 一定會支持中國政府這種"高效率""符合公共利益"做法..不是嗎?台灣表面上是全民普選的民主國家, 可是一票百姓心目中嚮往的..卻是"依法行政""依法強徵"土地高效率政府...這樣的國民民主素養及概念根本沒跟上時代, 骨子裡跟納粹法西斯以至對岸共產黨沒太大分別..信奉的就是: 人多, 拳頭大就是贏的叢林法則觀念..用"在高級餐廳用刀叉吃人肉"的食人族來形容, 本質上還是食人族...是蠻合適的...
小江老爹 wrote:這是錯誤的觀念:在不...(恕刪) 如果真的強制要收還用拖到現在~有需要跟居民溝通那麼多次?地不地下化老實說我一點也不在意~我個人倒是更想看到當不地下化時那些貪心居民可笑的嘴臉~而且拿大陸和外國來說嘴我看不懂這意義在哪?人家怎麼做我們就該怎做?強制就要被當共產~學西方國家不就好捧捧~
brady178 wrote:其中關於鐵路地下化的進度時程來看.....不像是此任內要完成的事... 應該是賴市長想要在任內處理完鐵路地下化所需徵收的土地即使真的順利處理取得用地, 施工也得再好幾年的時間鐵路地下化是交通部鐵改局的業務地方政府是「配合路權範圍用地取得」也就是說, 超出現有台鐵路線的用地皆由地方政府負責地下化不做, 市府還有很多事可以做, 賴市長一樣有光環青年路、東豐路難走, 還有東門路、小東路、開元路可以走就擺著吧, 反正鐵路地下化也只對舊台南市民比較有利這些徵收經費用來照顧弱勢、充實教育資源等等對全台南市民更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