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ttxman wrote:
蓋高架橋是不智之舉...那只會讓市容更家老態...早已被屏除於政策當中
不用想也知道現在還再抗拒的是老一輩的人...因為居住的情感
但如果因為這樣影響後代子孫居住地的發展...那不過突顯個人的自私而已
重點是搬遷的條件並不是讓你吃虧...而是相對提升生活品質...一堆人現在買房說不想買鐵路邊的...一年到頭被火車的噪音干擾...你可以說那些人習慣了...但能夠改善難道不是一件美事???
完全不想拿這案子跟大埔相比...因為就像雞腿比大便...大浦徵收過程就是有違法...有啥好說的
不要用"社會利益"眼光去看徵收土地, 基本上這種說法成立..
那對岸或專制國家那種"今天要你搬, 下個月內你保證消失"就沒太大不同..
任何民主國家, 在不能保障個人權利之前, 都不該成天拿著"公共利益"大旗來壓人!
這是標準的法西斯式國家的特徵...
台灣的土地徵收, 不只極度浮濫, 一年光是案件就超過日本十倍!
而且台灣小小一片土地, 還在變本加厲大搞工程, 藉由公共名義, 更大量強行徵收百姓土地..
這個問題不解決, 土地徵收大鬥法不可能結束..
土地徵收最大問題, 在於台灣沒有一個合理可公信的土地徵收制度..
講白點, 一切由政府作主, 它說要徵就是要徵, 它說不必徵也可以不徵..
它說100萬/坪是該有的價格也對, 但它也可以說10萬/坪 也是正確的..
土地徵收及條件,不過是政府/刁民/財團在土地上大鬥法的結果..
例如劉大縣長可以強制張藥局非拆不可, 但他也可以強制把自家被徵收的土地..
再幾乎原封不動拿回來.. 官字兩張口...
這裡成天罵刁民的人, 都是沒被公權力徹底踐踏的人片面的見解...
或是反正事不關己, 就乾脆叫好叫爽, 你家旁邊全是強行徵收土地來蓋公園/捷運..
只要沒徵收到你家就好了....
當然台灣大部分土地被徵收的人, 幾乎都"沒意見"或"小雜音"..
原因不是因為被徵收很爽... 那是少數中的少數...
大家都很清楚, 政府土地徵收價格通常都不怎樣優, 甚至近乎搶劫...
我家就因為政府要開路, 直接"搶劫"50萬.....
政府拓寬道路我支持, 但價值近200萬的土地, 給百來萬補償, 你心甘情願犧牲嗎?
不反抗的原因,在於那個代價你付不起! 看看張藥房老闆的下場..
桃園航空城自殺的幾位老農或地主... 你跟政府玩?
這裡應該有人要問, 那麼其他民主國家要怎樣搞土地進行建設及工程?
很簡單: 從嚴審核, 沒有像台灣一樣, 辦公室大筆一劃, 這裡要開路...
公文一下, 就要你非走不可的道理...
例如講到德國, 政府一般採用用更高價值土地去交換, 讓百姓真正自願進行..
再不然就是繞過...
因為跟百姓打官司不同台灣行政訴訟, 政府不見得佔上風..
你要強行徵收, 強行開路可以, 把理由送上來, 大家好好研討一翻...
就像台灣在打民事官司一樣, 正方反方可以用各種理由條件去好好PK一翻..
包括什麼保護環境, 生態等理由都可以跟政府對抗!
這些官司就算政府可以獲勝, 通常五年十年也過了... 而且還不見得會贏!
所以政府當然會避免強行跟百姓硬幹地徵地...
在台灣, 台灣的法律只要政府程序上沒問題, 你的土地大半都"難逃一死"...
因為土地徵收法就是"最高指導原則", 只要政府要這個地是"為公", 公權力就是絕對上風!
在先進民主國家, "公共"不是絕對的, 而必須在"絕對必要""沒有其他選擇"餘地下才能幹..
像南鐵案這種"為了促進都市發展""不得不"強行徵地,這種爛理由根本上不了台面!
因為法官會問: 只能這麼幹嗎? 你政府鐵路不能繞過反對戶嗎?
你政府不能重新設計甚至乾脆放棄原路線重蓋? 一定要像開著坦克輾過反對戶土地不可嗎?
什麼? 政府缺錢不可能重蓋? 那我也缺錢, 你主事官員們怎不調個幾十萬給老子用用?
政府可以怎樣去刁難硬幹百姓, 法院也會怎樣去讓政府官員難看!
這就是為什麼先進民主國家, 根本不敢到處搞徵收的主因!
台灣這種"公共利益之下, 一定要犧牲老百姓"這種理由根本是專制國家的邏輯!
偏偏台灣不只是政府官員這麼想, 連一些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民眾也跟著起舞,
虧台灣都直選總統那麼久了... 民主價值及觀念還在這種程度....
土地徵收本來就是台灣民主進化過程, 該重新認真檢討的課題..
問題是目前為止, 政府甚至百姓還是以落伍甚至墮落的基本思維去看待...
回到南鐵案, 賴市長最了不起的地方, 就是不輕言強拆...
如果他決定硬幹, 那麼像文林苑/航空城/大埔案所造成的民怨及罪惡..
就全部會由他"接收"了.... 他不是劉縣長, 幹完準備走人退休..
還想在政治上更上層樓的人, 就不要沒大腦地說幹就幹...
說真的, 台南市那麼大, 工程建設那麼多, 可以讓你建功邀功的機會太多了...
為何要選一個反對及爭議如此大的案件來立威? 不可否認..
南鐵案裡不少住戶確實是死要錢的刁民, 或是死不肯交地的百姓...
正確的解決辦法絕對不是效法劉縣長的"魄力"硬幹, 而是做最大的努力及誠意去溝通..
直到有非幹不可的理由, 否則最差暫時擱著也不算太糟...
畢竟土地/房子總有不能用的時候, 堅守家園的老人家也有過逝的一天, 時間會解決一切問題..
台南市區的發展問題, 也絕對不是憑著幾件公共工程, 就可以解決的...
stargroup wrote:
躺10年不算甚麼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