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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南鐵地下化鬧完了沒~


fbiwowo wrote:
公聽會就只是一場場政...(恕刪)

徐世榮說:「大埔的區段徵收還可以領到地,鐵路東移的一般徵收只能領錢走人!比大埔更慘!」

原來,市政府所謂的「照顧住宅方案」,都是騙人的,在 01 上的網友都被台南市政府騙了。原來富林標到的案子也是假的…

自救會呀自救會!你要讓別人認同你,聲援你,最起碼的誠實以對要先做到吧。不想被徵收,甚至反對鐵路地下化,誠實說出來,人家還會敬重你,但你這樣…算了!
老花農 wrote:
蘇煥智雖然是律師、當...(恕刪)


看到他馬上轉台,
想到以前的縣刊每頁都有他作秀照片就噁心...
真的是每頁都有,要找到一頁沒有的還真難! 華而不實
民進黨少見的評比吊尾車地方官...

figo029 wrote:
市政府做的事就是慢慢逼居民吞下去,就是拆定了!

徵用也是要拆呀...

figo029 wrote:
前面有人還搞不清楚居民的訴求,居民希望原軌原地地下化,他們的土地可以借給政府施做臨時軌道,雖然暫時拆遷戶變多,但是大家都保有土地,也都可以建回來,這是最好的解決南鐵的方式,但是市政府硬是要把居民的土地拿來做永久軌

現在都已只討論土地開發了
之前自救會提那原軌原地地下化的工法
神奇的就不再提了

fbiwowo wrote:
而且採用徵用並不會有您上述的安全性問題
因為徵用的土地是做臨時軌道,等原來的軌道地下化後再把臨時軌道拆掉還地於民
所以根本上就沒有所謂安全的問題,最多就是工期與施工複雜性增加
這些文案在96年以前都還是計劃選項之一
只是到了98年定案採用不做臨時軌直接徵收民地地下化的版本
以上~~


大大你應該也可以看看維基百科上
徵用與徵收兩個工法
哪個潛在危害較大

不止軌道間距變小(4.5m-4.11m)
結構壁變薄(90cm-20~50cm)
連續壁到用地範圍邊界線變窄(1m-0.6m)
拆除戶變多(增加50戶以上)
地下化後原軌道土地
在市府目前規劃中的綠蔭道也變小小一條(20~40m-11~16m)
旁邊還需要設立通風口及緊急逃生口
補償土地也要看哪裡吧! 補償現金也要看金額吧?
如果補償土地在深山野地,那住戶只會叫更大聲
如果補償金額不夠高昂,那住戶還是不會同意
說穿了,其實就是$$就能擺平的事情啊
這次搬遷按號稱可以帶來400億的經濟效益,代價是搬走400多戶,那每戶補償1/10的效益就是1000萬了
台南有180萬人,每人繳交2400塊錢就可以掏出40億元來補償住戶了
不知道台南市民是否願意這樣皆大歡喜的掏錢,也不知道每戶補償1000萬夠不夠


jml0026 wrote:
徐世榮說:「大埔的區...(恕刪)

jml0026 wrote:
這是他們的訴求,我們...(恕刪)


這是市府該去進行溝通的..
直到他們接受為止!

市府說服你我沒有太大意義, 只是形成多數暴力罷了..
因為你我不是當事人, 不管說要與不要, 都不痛不癢..
但被徵收戶呢?

尊重兩字, 不是當嘴砲說說就罷..
像苗栗縣大埔案那樣, 可以算是"尊重"嗎?
不必問別人, 問問親愛賴市長的同志們就可以了!

其實照大家的說法, 大埔案根本沒啥好反的..

1. 被強徵的四戶土地也是公用, 沒直接跑進私人口袋..
什麼區不區段徵收, 根本不具實質意義..

這裡一票人會故意在此作文章去合理化南鐵案強硬手段, 本身邏輯就是錯的!
重大公共政策及涉及重大百姓利益, 本來就要足夠的時間空間去討論及溝通..
訂定時間表, 非幹不可, 這已經是錯誤了, 還在那邊解釋啥?

南鐵案再怎樣都擔不得"非幹不可"這個條件, 你憑啥對人來硬的?

台灣現在也非常需要下代高性能戰機, 所以我們軍購單位花一架30億美金天價去買F-35..
而且告訴民眾非買不可, 不支持軍購就是不理性, 甚至是對岸同路人及叛國...
沒有討論及反對空間, 這樣像話嗎?

戰機該買, 但你該用合理價格去買, 用合理條件去談, 沒什麼非買不可, 時間緊迫..
所以一架30億美金也當天王凱子買下去! 南鐵案也一樣! 地下化該做也有其利益..
但政府要進行時, 必須用時間去溝通與討論, 沒什麼搞個時間表要居民就範的作法!
今年南鐵不動工, 台南市就會沉到海裡嗎? 晚了幾年, 還怕再晚幾年?

正確的事, 要用正確的手段去做,台灣政府在土地徵收上,從來沒有正確合理的思維及作法..

賴市長已經算是很注意這個問題存在了, 但是, 比起先進民主國家, 還是有所不足..

2. 被視為"十大惡人"的劉縣長可比賴市長還有耐心多了, 整整多等了快四年!
我們的賴市長卻打算2014年準時開工哩.... 你急啥? 案子提出才兩年而已哩?!

3. 強拆四戶搞公共工程要當成十大惡人, 那麼強拆一百戶甚至四百戶呢?

如果賴市長要堅持對拆遷戶動粗扛人, 我不反對..
只要你說服自家人,撤回所有對大埔案劉縣長及苗栗縣府的指控及攻擊就好!

jml0026 wrote:
徐世榮說:「大埔的區段徵收還可以領到地,鐵路東移的一般徵收只能領錢走人!比大埔更慘!」

原來,市政府所謂的「照顧住宅方案」,都是騙人的,在 01 上的網友都被台南市政府騙了。原來富林標到的案子也是假的…

自救會呀自救會!你要讓別人認同你,聲援你,最起碼的誠實以對要先做到吧。不想被徵收,甚至反對鐵路地下化,誠實說出來,人家還會敬重你,但你這樣…算了!


大大真的不用激動,我沒有說照顧住宅方案是騙人的
而且我本身現在也沒有住在那邊,也不是自救會成員
僅僅就是轉貼目前相關的新聞而已
自救會也沒有反對鐵路地下化而是反對以徵收代替徵用

6260 wrote:
大大你應該也可以看看維基百科上
徵用與徵收兩個工法
哪個潛在危害較大

不止軌道間距變小(4.5m-4.11m)
結構壁變薄(90cm-20~50cm)
連續壁到用地範圍邊界線變窄(1m-0.6m)
拆除戶變多(增加50戶以上)
地下化後原軌道土地
在市府目前規劃中的綠蔭道也變小小一條(20~40m-11~16m)
旁邊還需要設立通風口及緊急逃生口


基本上維基百科我都是當參考而已,畢竟這是一個隨時可以修改的平台

我個人是認為徵用跟徵收沒有哪一個危害大危害小的問題耶
因為都是用明挖覆蓋法,這也是96年以前就有提到方式
兩者應該只有存在施工工期長短與費用高低的問題

至於您提到軌道間距變小、結構壁變薄、連續壁邊界線變窄...等
其實我不清楚全台各地軌道的間距是否都是4.5m 還是也有4.11m的?
畢竟我不是相關工程技術背景
拆除戶會變多? 這一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耶
以下做個簡單的假設
原有軌道幅寬(20m)+地下化軌道幅寬(20m)=40m
變成 地下化軌道幅寬(20m)+臨時軌道幅寬(20m)=40m
一樣都需要40m總幅寬都是需要拆除20m幅寬的房屋
徵用土地會比徵收土地拆房子更多的原因是?

不過市府規劃的綠蔭道路確實會變小
因為徵收不用還地,徵用需要把土地還給住戶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啦,大大不認同也沒關係

fbiwowo wrote:
至於您提到軌道間距變小、結構壁變薄、連續壁邊界線變窄...等
其實我不清楚全台各地軌道的間距是否都是4.5m 還是也有4.11m的?
畢竟我不是相關工程技術背景
拆除戶會變多? 這一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耶
以下做個簡單的假設
原有軌道幅寬(20m)+地下化軌道幅寬(20m)=40m
變成 地下化軌道幅寬(20m)+臨時軌道幅寬(20m)=40m
一樣都需要40m總幅寬都是需要拆除20m幅寬的房屋
徵用土地會比徵收土地拆房子更多的原因是?(恕刪)

這些問題,在後來市府於成大舉辨的技術論譠中都有說明。維基百科雖然是可以隨時修改,但是也因為是公開的,一有問題會被馬上指正,甚至被質疑,其嚴謹度及正確性可不比這邊的口水低。

4.5 米的軌道間距是指北上及南下兩組鐵軌間的距離,全台都是 4.5米,為何訂這個距離?因為有些設備需要架設在這兩組鐵軌間,過短會有設備架設及安全上的問題。
其實也可以先不說這些工程的問題,坐火車時,若兩台自強號以時速100公里交會時,那個壓力差都會讓列車有點傾,可以想像一下,若兩組軌道間距過短,會不會兩台列車有相碰的疑慮呢?

至於徵用時徵收戶會更多。你的算法需要把施作臨時軌時的工程空間及消防空間也算進去(甚至還有更多)。徵用與徵收的相關比較,台南市政府都有說明,你可去看看。

小江老爹 wrote:
這是市府該去進行溝通...(恕刪)

政府做事,不訂定個時間表,那是要政府且做且走,且走且做嗎?
那預算怎麼編?這103年編的預算沒有執行,可以挪到123年來用嗎?(南鐵案規畫了20年了吧)
若那些拆遷戶就是不遷,怎麼溝通都沒用,那政府要怎辦?
不就一、硬來。
二、放棄。

有時間表,政府才有得評估及壓力是否要繼續下去。
我是建議市政府最好有最壞的打算,有另案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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