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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台南鐵路地下化有新的進展嗎?(9/12市府收陳情書 南鐵抗爭落幕)


gini630 wrote:
基本上身為台南市民才...(恕刪)


台灣大部份鐵路都是平面平交道, 也不少是塞車路段..
光是新北桃園就有一狗票塞車平交道.. 高雄的翠華路一帶也是..
以政府現在的財政狀況, 想通通改善, 難矣!
所以這個理由雖然合理, 但拿來逼地主們把土地交出來, 卻不及格..

該做, 而不是強逼百姓接受.. 要用一切努力溝通..
任何手段都不該以違反基本價值為原則..
任何試圖以多數決及公權力迫害百姓基本權利的政策, 都應該"絕對避免"!

不然, 改善交通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鐵軌拆光, 或像新加坡北京一樣..
直接規定車輛停止上路, 那麼, 效果應該明顯數倍才是,也更省錢啊!
一紙命令一切解決, 可否?

parmor5566 wrote:
台南原鐵道沒有做高架...(恕刪)


除了你提出的問題 高架化會面臨比地下化更多的問題 抗爭的居民只會更多 誰家外面肯給做高架化呢~這跟噪音有關 以現在科技噪音是能獲得解決 但在實際實行層面是不切實際的 基本上還是以比較可行的實際層面為主 高架與地下為完全不相同的東西 也涉及更改既定政策 簡單說來 想高架就所有施工可行性研究規劃 及程序 全部的一切都必需回歸於零重新在來 一個地下化整個規劃 工法 環評 程序流程從民國82年到現在 一切在重來基本上對台南人來說....嗯 自行想像

同理 如現況是高架化為既定政策 那也是一樣不會有人想重新來過改成地下化

既然政策是地下化 該思考的是如何做好地下化 讓拆遷戶有更多優惠受更少的影響 才是現在市府需要好好思考的功課

gini630 wrote:
基本上身為台南市民才能直接切身感受地下化需不需要 除了塞車問題 平交道也出過挺多意外的 命喪在平交道的命也不是沒有 既然規劃+爭取了這麼久的案子 接下來的重點是如何做好它 而不是該不該做的問題 討論該不該做的問題其實無太大意義 這問題太過於主觀及見仁見智



看到這裡還是你思路最清晰!

一個工程做到一半時該考慮的是如何解決問題而不是滿腦子只想要放棄!

不然相信只要一遇到問題就逃避,那相信真能成就什麼大事的機率也不會高!
人權的確是很重要的這點無庸置疑 但卻不該無限上綱 台灣是法治國家不是人治國家 最高為憲法 其次法律 之後才是人權 台灣的憲法有給予人民自由 但同時也限制人民自由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如果人權無限上綱凌駕於法律及憲法之上則天下大亂矣

人權若想與法律並駕齊驅或凌駕於法律之上 那廢死會是一個很好的先例 廢死講究的就是人權至上 但這是大多數人無法去接受的 強調人權沒有錯 但卻不可無限上綱 台灣目前情況就是憲法>法律>人權 若想改變那可能要去國會抗議了 但前提是有沒有人理 當然如果能成功成為人權國父 那恭喜


同時台灣人的民俗是講究 情=>理=>法 法是最後手段


鐵路地下化案 我想沒任何一個人願意樂見強拆的情況 這也是需要持續溝通的 但情況牽涉到鬥爭問題 有心人非鐵路專業卻能說出一堆引起住戶恐慌的論述 既然這麼專業何不去找鐵工局談專業的論述對解決事情會比較有正面的幫助 如果不是那只是讓人懷疑其動機為何

parmor5566 wrote:
台南原鐵道沒有做高架化的本錢!!因為道路過於狹窄,而且高架化需要徵收的體地面積更廣!!
看看市民大道就知道了,兩旁區要預留機汽車道!!

http://www.nownews.com/n/2013/10/08/988475

蘇煥智表示,293億元的鐵路地下化工程經費,可以做8公里,但改為高架化工程可以延伸達25公里,對於都會及週邊的交通大有幫助。高架化的工期較短,可以快速塑造大都會意象,化解反鐵路東移的紛爭,市府應該認真考慮採行。

鐵工局則回應表示,臺南市鐵路兩側民房林立,原有鐵路廊帶寬度不足以供鐵路立體化工程施工,因此無論將鐵路地下化或是高架化,都必須徵收(或協議價購)取得工程所需用地,隧道與高架橋因結構型式不同,有著截然不同的施工方式,所需用地亦有差異,地下化隧道之標準斷面(不含緊急出口等隧道附屬設施)路權為16.3公尺,而高架橋則因兩側與鄰房必須保持4.5公尺之淨空,假設於既有鐵路與東側鄰房間興建高架橋,高架化完工通車後拆除西側既有鐵路改為道路,因此西側無須再增設4.5公尺空間,東側與鄰房間因無道路則須留設4.5公尺淨空,如此計算出高架化所需路權寬度為17.5公尺,較地下化多出1.2公尺,因此須多增加土地徵收及民房拆除面積。

鐵工局指出,為維持高架橋兩側與鄰房間4.5公尺以上之淨空,高架化工程所需用地較地下化工程所需用地略寬;另若需在施工期間維持平行鐵路之既成巷道功能,則須再向外側增加6公尺。

鐵工局表示,臺南市政府刻正辦理橋頭港溪以北鐵路高架之可行性研究,高架化範圍依該研究結果為宜,是否為25公里尚待確認,另25公里長之鐵路高架,以102年幣值計算,計畫總經費約需450~500億元,293億元無法完成。

------------

當初台中鐵路地下/高架化也吵了很久,到最後還是高架化了!!
只因為高架化較便宜,受益的範圍更廣....

台南鐵路地下化的經費,只能解決8公里不用等噹噹噹,
地下化8公里以外,過平交道同樣要等噹噹噹噹噹噹...
若高架化,則是25公里不用等噹噹噹噹...

地下化不是不好,只是太貴! 花相同的錢,獲益的台南市民沒那麼多,

台中鐵路高架化全長約21.7公里,372.41億元,平均每公里造價17億元。
(原本規劃是288.3億,又加來改去之後變成372.41億,大約再3-4年就可以通車!)

台南鐵路地下化全長約8公里,293億,平均每公里造價36.6億元。
就有點像圖利這8公里的現住民...這8公里以外的台南市民恐怕看了會不爽..

但還要看前台南縣長蘇煥智提出高架化的數據有沒有問題?
否則,台南火車站的地價沒台中那麼貴,台中都有地下/高架的方案,
台南火車站怎麼沒有高架化的方案?

高架化的成本主要在徵收土地,
若不需維持平行鐵路之既成巷道功能,也不需向外側增加6公尺,會花到450~500億嗎?
或是把火車站轉移+高架化,徵收其他較便宜的地,舊火車站的鐵軌不用高架也不用地下化,
台鐵則可賣地蓋房子/公園,這樣搞不好可以更省。(把火車站地價炒高的則會跳腳!)
就算102年幣值25公里450~500億,平均每公里18~20億元,和台中高架化每公里平均17億差沒多少,
且台中火車站是更早之前的規劃,那時成本也較低。若台南只做8公里高架化,則只要144-160億!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高架化的成本主要在徵收土地,
若不需維持平行鐵路之既成巷道功能,也不需向外側增加6公尺,會花到450~500億嗎?
或是把火車站轉移+高架化,徵收其他較便宜的地,舊火車站的鐵軌不用高架也不用地下化,
台鐵則可賣地蓋房子/公園,這樣搞不好可以更省。(把火車站地價炒高的則會跳腳!)
就算102年幣值25公里450~500億,平均每公里18~20億元,和台中高架化每公里平均17億差沒多少,
且台中火車站是更早之前的規劃,那時成本也較低。若台南只做8公里高架化,則只要144-160億!


在既有台鐵路線上高架的話
高架施工期間, 現有路線要停駛
高架施工需要空間, 鐵路旁住戶一樣要拆遷, 而且所以的機具都在地上, 拆遷的範圍可能會更大

現有路線不停駛的話, 就要設臨時軌, 工期加長
施工範圍加上臨時軌用地, 拆遷範圍一定更大
臨時軌經過的路口通通變成平交道, 會有好長的交通黑暗期

不是在既有台鐵路線上高架的話, 其實和上述臨時軌差不多
高架用地加上施工範圍, 拆遷範圍一定更大

不管是高架、地下, 基於施工需要&安全考量, 鐵路旁一定要徵收, 範圍大小不同而已
考量到日常旅客需要、施工難易度、工期、經費、徵收範圍大小
交通部鐵改局最後才會定案「地下東移」



小江老爹 wrote:
實際上台灣的徵收案,...(恕刪)


人民有基本權利無誤 但這是有前提的 當此基本權利與憲法相抵觸時憲法就無保障此基本權利
所以前文才說憲法保障人民自由的權利卻也同時限制自由權利 這是為了防止自由無限上綱的方式

自由與人權是種每個人解讀皆不同的問題 同樣一件事不見得每人解讀皆同 如單純只論人權 居住於火車旁除了噪音還有罹癌風險 這也算是一種枉顧人權嗎? 其實也是見仁見智 所以才會有憲法限制人權的規範需要尊守

至於徵收浮濫則是另一個議題了
小江老爹 wrote:
台灣大部份鐵路都是平...(恕刪)


平交道是一個過時的建設,且台南市區平交道多,繁忙危險~且事故多!!

台南市區平交道,短短7.55公里,卻有9處平交道、4處地下道及3處陸橋!!噪音環境影響不說

能地下化當然一勞永逸!!最重要可以保障人身安全!!

中央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有限~ 現在輪到台南市政府,台南市民當然要好好把握!!

你知道台南市規劃這鐵路地下化~直到拿到經費 等了20年!!

如果不做後面嘉義、新北很多地方都在排隊!!

怎麼看都是可以促進大台南地區更上一層樓的公共建設!!而不是無理的徵收

如果要大刀闊斧的建設~自然會有犧牲!!



gini630 wrote:
人民有基本權利無誤 ...(恕刪)


問題就在台灣徵收浮濫啊!

如果有必要徵收, 一萬件也可以, 問題是誰來判斷?
政府的決策及徵收機制有問題, 才會造成徵收浮濫!
台灣是何德何能, 搞得比日本多了十倍的徵收?

這就是南鐵不可以強行徵收的理由!

除非政府就決策及徵收機制重新檢討, 否則豈容你說硬上就上?
高速公路大家都認為需要, 但就容許政府以此為由,胡亂徵收土地嗎?
小江老爹 wrote:
問題就在台灣徵收浮濫...(恕刪)


徵收與否是由政府來決定 也是由這個國家來決定 整個憲法與法律也是由國家整個程序下去決定 你想自己決定可能需要自創一個國家

南鐵不可強制徵收理由 非你與我說了算 而是這個國家 假設國家要硬上強拆 有給予你其他居住房子的基本權的話 這樣也是沒辦法說什麼的

合理及合法的情況下 政府絕對有權力強拆你房子 只是情理法 因為情所以沒有人樂意看見這情況 但不代表政府不可以

不能容許政府這樣做的話 除非你革命

高速公路在還沒做好前 那時代有多少人認為是需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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