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aruba wrote:永康透天建案拿到使用(恕刪) 多嘴一下好了,比較納悶,路地的水溝怎麼沒有做出來? 照片中沒有看到。翰元在北元段最近也買了一塊類似這狀況的地(肉地+路地(尚未被徵收)) 將近快360P (心中的遺憾,搶輸他)希望不要又故技重施了
Rex.J wrote:不太懂未知事情來龍去(恕刪) 你說的蠻多錯誤訊息蓋房子請建照大門口要留數米寬道路建築法叫現有巷道圖面上會註記並塗成橘色房屋門口沒公有道路要如何進出?如果門口道路不是公有道路你還要取得門口留出土地的地主同意永久無償供公眾使用如果這個案例拆除都計道路範圍是未徵收地那不好意思你申請使用執照必須提供地主同意書拿到使照的那一秒開始地主只有地下權地上權叫公用地役權地主已經沒有使用地上權的權利政府根本不用徵收也不會徵收地主已經蓋永久使用同意書了大部分案例都是建商蓋同意書之後賣給一般人大家以為這是我買的土地我可以用不行,你只有地下權水電瓦斯要開挖你可以要求收取使用費土地已經有公用地役權了這個權的意思是要供公眾通行使用不要覺得是道路是私人地政府就應該徵收
烤雞翅 wrote:你說的蠻多錯誤訊息蓋(恕刪) 烤雞翅 大大你好小弟想請教相關問題,我剛買預售屋整個建案有60戶獨門獨院透天車墅兩邊連棟中間規劃8米巷道直通連外道路,土地所有人為建商同一人的名下簽訂房屋土地合約不包含道路持分,道路土地建商不打算分割出售(說是以後增建都需要經過全體住戶同意,所以不想製造訂戶的麻煩)這樣需要跟建商簽訂道路永久使用權嗎?如果建商不想簽訂道路永久使用權以後會有糾紛嗎?勞煩大大抽空回覆,感恩~
d90119011 wrote:烤雞翅 大大你好小弟(恕刪) 法律上不用跟建商簽協議這就是現有巷道了去跟建商拿建照或使照圖圖上面會註記,法律上沒有問題但是實務上一堆問題建商會把你門口道路土地另外賣掉也有可能建商倒了土地法拍低於合理市價的金額買到的人再去圍路要求住戶出錢買道路地獅子大開口很多政府機關管理道路的人甚至不知道現有巷道或既成道路兩個法律名詞的依據真的看過很多官員跟住戶說這邊道路真的是私人地所以請住戶自己跟地主談價錢即便政府人員願意幫你也是冗長程序地主被打退也沒關係他會把土地再賣給別人下一個新地主再來圍路沒完沒了不過建商簽同意書給你也沒用同意書跟使照註記的現有巷道法律上效力一樣有使照圖註記就夠了不需要簽同意書給你簡單說你門口被封路拿建商土地同意書出來一樣沒屁用新地主會告訴你那是前一任地主同意你使用我是新地主,現在土地是我的我沒有同意你使用建商同意書反而還沒有使照夠力所以結論是最好跟建商協議購買土地一勞永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