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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自刪

ryan680705 wrote:
建議樓主

出租房屋:一年一簽、公證...(恕刪)


公證真的沒有想像中那麼好用.

以前家父也是租間房子給人, 也像鄉民說的去簡易法庭公證了. 也註明不依約繳租, 直接強制執行了.

一, 兩年後也真的就不繳租了. 一開始哭窮, 家父還讓他欠了快半年房租. 後來受不了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那邊說我們會排時間去看看. 有人在的話就先柔性勸導一下. 一次, 二次催告無效之後, 最後才會排時間去強制驅離. 至於那要等到猴年馬月, 那是你家的事.

後來是隔壁的檳榔店, 看到他們半夜來搬傢俬, 好心跟我們說房客應該是烙跑了. 我們看看開門進去, 只見滿屋的垃圾, 還要花幾千塊請業者來載走.

後來又租給下一個房客, 房客在裝修的時候被電到. 去看了才發現, 烙跑的房客還接了條電線到上頭的輕鋼架, 等著要電房東. 無良至此, 真不怕報應.
這樣就氣噗噗po網公審
看樣子你也不是啥好房東
有疑慮收訂金不會?
其實還好
約還沒簽
你也沒收訂金 對方也在騎驢找馬吧

只能說還沒簽合約 一切都有變數

大概是新手房東才會這樣
這種臨時反悔的還算好的拉
多的是直接失聯
更慘的是住進去卻沒錢繳房租 或是破壞房子
那才是無良
=廢柴上的風霜菇=
再找就好了

總比租給一個很差的房客好吧

樓主也說有六組人

表示房子應該很搶手






就怕住進去不走那種

或一個不小心變凶宅永久居住





好事多磨啦~急了容易壞事~寧缺勿濫

這種說毀約就毀約的

搞不好住進去房租拖個半年步就很機歪
(別說怎可能,還真的有這種人...我遇過...)

哈 我也碰過完全一樣的狀況

在國外買的房子,離開前租給另一個同樣是海外打拼的台灣人、還同是金融業,而且是朋友介紹的
也講好一定要租,因為搞定這件事之後,我就要回台灣去找我搬回台灣要住的房子了
她滿口答應保證會租,也答應了中間若有任何變化,會第一時間通知我
所以我也就沒收訂金,當天就買機票飛回台灣了
過了快一個月後我要回去處理一些別的事情,問她要不要趁這次來簽約然後我也順便把鑰匙留給她
"抱歉我找到別的房子,不租了"

八九年過去了,後來透過仲介租給馬來西亞人、美國人、甚至對岸同胞,通通都沒有問題
我的心得是 :
1. 真的不要想省仲介費,透過仲介可以幫你搞定很多事。
台灣人重人情,怕話說太硬、要求太多、要簽約要訂金,好像不信任對方、傷感情。
結果往往吃虧的都是自己
2. 在海外的台灣人最愛欺負欺騙台灣人。因為不敢騙當地人或白人。反而對台灣同胞最惡劣。
3. 那些日本民宿和餐廳的血淚史都是真的。台灣人不講信用之惡劣實在是出名的。沒收到訂金前都有變卦的可能。

樓主這個還有提前三天主動告知,房客可能還覺得自己很講信用、很對得起你了呢 XDDD



沒簽約前,說好都能變的,
就算買賣房地產也一樣唷!
這也是談判技巧之一

施貝塔 wrote:
出租房屋卻遇到不把...(恕刪)


這真的還好,我之前也是北高跑了好幾次

這次必要的成本

人總有過不去的時候

總比遇到租屋蟑螂好
反正韓國瑜都大勝了,你就放寬心一點吧~~~

197414 wrote:
反正韓國瑜都大勝了,...(恕刪)
呵呵呵
這樣都能扯到韓國魚
不過像版主這麼愛錢的房東
打死我也不租
房客無良,妳有跟她簽約了嗎?
看到標題還以爲很嚴重
說真的還好而已
等你租久了遇到其其怪怪的事
相信心臓就會變的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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