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680705 wrote:
建議樓主
出租房屋:一年一簽、公證...(恕刪)
公證真的沒有想像中那麼好用.

以前家父也是租間房子給人, 也像鄉民說的去簡易法庭公證了. 也註明不依約繳租, 直接強制執行了.

一, 兩年後也真的就不繳租了. 一開始哭窮, 家父還讓他欠了快半年房租. 後來受不了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那邊說我們會排時間去看看. 有人在的話就先柔性勸導一下. 一次, 二次催告無效之後, 最後才會排時間去強制驅離. 至於那要等到猴年馬月, 那是你家的事.

後來是隔壁的檳榔店, 看到他們半夜來搬傢俬, 好心跟我們說房客應該是烙跑了. 我們看看開門進去, 只見滿屋的垃圾, 還要花幾千塊請業者來載走.

後來又租給下一個房客, 房客在裝修的時候被電到. 去看了才發現, 烙跑的房客還接了條電線到上頭的輕鋼架, 等著要電房東. 無良至此, 真不怕報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