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隆是個好地方 wrote:
網路霸淩不是這樣用...(恕刪)
最近里上的新里長不知道在搞什麼,前陣子抓狗才被大家砲轟,最近又在里上噴除草劑除草,真的是一點也沒有環保的觀念。
重點是里上跟附近根本沒有登革熱疫情阿! 而且登革熱也不是噴除草劑就能消滅的。家人衣服都晾在外面,這樣噴除草劑真的是讓人很擔心,這樣做根本是毒害里民跟小動物阿。
目前上網只有查到宜蘭有自治法規,規定都市內不可以用除草劑,不知道台南是否有相關規定?
您看他內容是直接定罪這里長有錯,想找法條搞他! 重點是還連FB都直接貼上來還有照片,這樣說他網路霸凌不算過吧!
我要是那里長應該已經寄存證信函了,肖像權跟負面內容連結(法院未判決之前都以無罪論),已經可以告他公然侮辱了,大家一般在討
論問題都會用XXX里長或是某某里長就是會有法律問題阿!
況且大家一直打臉也建議他解決方法,他還是堅持己見想入人於罪,讓我想起01上常有指名道姓罵建商的,過幾天就變成道歉歌功頌德文...
我要是那里長一定提告,和解條件就是這位偉大的里民割草一個月!
台中台南休閒農夫 wrote:
最近里上的新里長不...(恕刪)
樓主的確是激動點,但以內容來說,不同視角,會有不同的看法,
所以我只針對農夫大的網路霸凌來說..
何謂網路霸凌,google完得到以下結論..
"
常見網路霸凌行為
網路文字:例如有歧視意味的笑話與殘酷嚴厲的批評;也包括令人難堪的線上票選。由於青少年對於外表的重視,使其特別容易被他人言語行為影響,且可能導致負面的心理發展。若是被提名票選「班上最XX的人」,加上同學們後續的玩笑與騷擾,及有可能造成青少年極大的精神壓力。
圖像騷擾:例如個人私密照被公開流傳,含有性暗示的圖片,或經過移花接木的不實剪接照片等。圖像的騷擾也經常伴隨著文字出現,讓受害者的名譽與生活深受影響。
個人訊息:即恐嚇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等可直接傳送至被害對象身邊的騷擾方式,即使不上網站不接電話也無法避免。這種網路霸凌行為會結合上述文字與圖像騷擾,使受害者更防不勝防,乏於應付,且造成更嚴重精神傷害。
"
所以霸凌是指持續性的生活面騷擾,並不是還會理智的想要找法條....
萬隆是個好地方 wrote:
樓主的確是激動點,...(恕刪)
例如有歧視意味的笑話與殘酷嚴厲的批評;也包括令人難堪的線上票選。由於青少年對於外表的重視,使其特別容易被他人言語行為影響,且可能導致負面的心理發展。若是被提名票選「班上最XX的人」,加上同學們後續的玩笑與騷擾,及有可能造成青少年極大的精神壓力。
圖像騷擾:例如個人私密照被公開流傳,含有性暗示的圖片,或經過移花接木的不實剪接照片等。圖像的騷擾也經常伴隨著文字出現,讓受害者的名譽與生活深受影響。
其實看得出您也是明理人,但現在只要未經同意將各人照片訊息散布(尤其是添加負面的批評),就像您上文GOOGLE到的內容一樣,都是告訴乃論,您看以您客觀來評斷,如果今天您是那位辛苦的熱心里長看到這樣的資訊在網路上流傳又剛好懂法律,對這種不直接跟本人討論就散佈惡性評論的人,不會以牙還牙嗎?
網路太發達造成現在很多莫名其妙被網路霸凌的人或店家,一直都相忍為安的話,這種騷擾很難平息吧?
重點是這種自私扭曲的正義越來越浮濫,實在讓人憂心,別人家被拆就說活該阻擾進步,自己家被拆就說幾十年的回憶!買不起房的說房價太貴是滅國根源,買到房了又嫌怎麼漲幅這麼小是政府刻意打壓! 此風不可長阿!
will1981 wrote:
謝謝您告訴我這些知...(恕刪)
1.看您發文跟陳述的情況以及莫名火的程度推測年紀比我小很多,大家講的正面建議你一件都聽不進去,表示年紀很輕(很小)還沒懂互相尊重在社會上有多重要,做人留一線阿~自己上來公眾論壇發表文章討論卻堅持以自私的角度批判所有人? 怪怪的是吧!
2.你回頭看看我所PO文章跟你回的內容...重點你一句都沒看到? 只想找細節爭論? 不是閱讀能力有問題嗎?
您覺得我霸凌的話歡迎提告,我只是種種果樹時間還蠻彈性的,你喜歡爭辯細節我也可以陪你到法庭上慢慢爭論,我這個鄉下人不一樣不怕走法院的。
我一向希望大家和平理性的討論,但不表示我怕事,要針對我的都沒差,我已經針對另外一篇主題~討論農地農舍~裡面兩位影射我是農地投資客的所有文章存檔寄給我的律師顧問,請他看看內容是否可以構成對我公然侮辱以及妨礙名譽了,有好消息我會在PO上來分享^^

看到工業區有煙囪在排煙 就會混身覺得不舒服
投訴東投訴西的 都沒用 就說那就是官商勾結
不良廠商 然後開始在網路亂放話 抹黑
也不去想想看 是不是自己的問題
反正這世道就是這樣.....你是普通百姓 你說話就最大
不管政府單位...不管法院...不管其他人....
只要自己認為不妥...他就是一條最高無上限的立國憲法.....
小到是不是里長有權管理住宅區的雜草,使用什麼方式,一個人就有一個人的意見!
問題是 你認為不好,你可以反應,你可以表達,但是別人不一定需要接受,尤其是代表某部分的民意代表,
但是你以為你表達了 別人就一定要接受你的想法 別人就一定要按照你的方式作 否則就是違反開國憲法
這我很確定是錯誤的~~~~
如果你的觀點這麼站得住腳,你一定找的到相關的法律,可以限制住宅區噴除草劑!
如同 住宅區不得噴殺蟲劑、住宅區不得使用化學清潔劑、住宅區不得使用化學洗衣精、住宅區不得使用廚房排放油煙、住宅區不得使用吵人的洗衣機、住宅區不得放置台電電線、住宅區道路不得施工、住宅區不得使用手機、基地台不得放置住宅區、基地台的訊號不得進入住宅區內、汽機車不得進入住宅區、工程車不得進入住宅區施工、救護車不得進入住宅區..........
以上這些一定可以讓你找到相關的法律依據.......
因為上面的每一個禁令都有部分的人嚴重的堅持需要禁止........
所以按照人民有無上限的立法原則,以上的均為立國憲法......
所謂不懂...就要問...你可以去跟里長溝通...可以去找環保局詢問.....可以去內政部查有沒有除草劑不得使用在住宅區的規定...
如果都沒有....也可以去市政府陳情..建議透過議會來立法禁止.....這些都可以.....
如果你都查不到,相關單位也不接受你的禁令建議....是不是你就應該要回過頭來詢問,為什麼這世界並不是按照你的理論來運轉?相關單位為什麼不禁止住宅區不得使用除草劑?他們的理由是什麼?
但是 你在01堅持己見...不斷的攻擊一位認真做事的里長....只會模糊焦點....淪為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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