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騎樓屬私有財產。通行用。並不對。
那是因為住家店面營業需要必須提供客戶停車。避免妨礙交通用。
建人行道跟停車場才是政府收完稅該做的責任。
而不是該在他人家營業家門。兩邊劃汽車格收費。做那堵人出口的缺德事。
住家騎樓是因營業需要配合交通而設。供路人通行不過是順便而已。主要是供輸導營業時的人流跟客戶停車。
不是給鄰居或鄰近公寓鄰近上班族等給任何阿貓阿狗當停車場佔用。
如果警察不能取締這種情況。憑什麼處罰屋主違建。
私人住宅用地私有建物沒自主管制權。自己不能佔用。卻不取締其他旁人佔用。
天下有這道理嗎。
佔用騎樓。目前我家鄰居騎樓早被附近鄰居跟公寓佔用幾十年。放個警告貼牌完全沒用。
我的騎樓當然難以完全豁免。是以也跟他們那些吵幾十年。。。報警n次。警方之前一直說沒違法。
最近一次說可取締。天天巡邏卻視若無睹
那些贊成取締屋主佔用違建的你們要來幫住家砸那些佔用別人住家騎樓。又惡行惡狀的人的車嗎?
反正報警取締一會合法。現又不合法。都被警察說了。
別家很多都有佔用。我是沒佔用。但警方不取締他人停車佔用。。我住家騎樓被他人汽機車使用撞損一些。你們跟政府誰來賠。
喬丹大帝 wrote:
我只要求車道不要併排...(恕刪)
很正常阿.台南人的水準.沒有比台北人好.台彎人水準.比中國人水準也就好那麼一丁點.沒差太多.
你去看環河街近府前路那兒.
有開一家囪油餅...一堆人開車停路中.下車一停10分鐘多都有.只為排隊買匆油餅.
車子就停在路中.或別人家門口.頂多跟屋主說停一下.
說不說都是要停的...要買囪由餅.車子路中一停就是許久.其它車就堵在後面.
快查查看鄰居有沒有中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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