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David520 wrote:
管妹應該先問問伍彩,...(恕刪)
波特大有一段沒有PO出來,在管妹給他的私訊最下方
輔助說明:[公告] 會員消費糾紛文章處理原則
http://www.mobile01.com/sitemanage.php?mode=detail&t=1359253
內容如下
Mobile01 討論區自成立以來,在討論區當中,有不少的消費及其他糾紛案例,這一些案例,大多為消費者於討論區上抱怨自己的消費及其他糾紛,當廠商及店家等於網路上看到與自身相關的消費及其他糾紛,往往會直接來電至 Mobile01 ,要求站方刪除相關文章。
討論區僅是提供一個平台讓大家進行討論,Mobile01 並不是仲裁單位,也不會去介入消費及其他糾紛,但為保障會員的發言權益,以及廠商的商譽,避免討論區平台成為有心人士攻擊毀謗特定廠商及店家之工具,往後遇到消費及其他糾紛討論,Mobile01 基於討論區平台的管理,會依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 會員可以於各個討論區版面的消費分享區,在不違反版規的前題下,發表自身的消費經驗分享。
2. 當會員所發表的消費分享,該廠商及店家等有來電或其他連絡方式至 Mobile01 ,要求站方要移除文章,站方會先請廠商提供營業登記證(如是個人的話則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連絡窗口的 email 、手機門號、公司電話及分機、當初與消費者接觸處理相關人員真實姓名,及相關的報案三聯單、聲明稿。確認收取相關資訊後,會將該文章唯讀,並說明唯讀原因。
3. 文章唯讀後會使用站內私人訊息及會員註冊時所使用的 email 發送通知信給該位會員,並會附上會員對所發文章內容,願意負起責任的切結書,請會員於訊息發出後 48小時內,以私人訊息、email 或傳真的方式回覆切結書(填寫真實姓名、手機門號及家用市內電話、地址),並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由站方留存備查,在時限內完成以上程序,表示會員願意對自己所發表的文章內容負責,並保證所述內容無誤。
4. 廠商未提供出完整相關資料前,站方不會發私人訊息及 email 向會員索取相關資料,文章也不會進行任何處理;廠商已提出完整相關資料,站方才會唯讀文章並發私人訊息及 email 請會員回覆上述資料,會員未於 48小時內回覆上述資料,相關文章則不會解除唯讀,且會移至資源回收區。在會員尚未提供完整資料保證負其文責前,若重複發表類似文章內容,經檢舉或發現,則會直接移至資源回收區。。
5. 會員回覆上述資料,並表示所述之內容願意自行負擔相關文責,相關文章會繼續留存於討論區中。
6. 會員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之下,會員及廠商的資料不會提供給其餘第三方知悉,但會員、廠商及店家等進行了報案等動作,檢警相關機構行正式公文要求站方提供會員、廠商及店家資料,則站方會依據檢警機關來函之公文內容,提供會員、廠商及店家相關資料供檢警機關進行後續處理。
Mobile01系統服務員連絡方式及時間
1. 電話: (02)2627-8899, 週一至週五的日間 09:00~18:00
2. 傳真: (02)2627-1688
3. 信箱: service@mobile01.com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