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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基本費要漲囉!我該換桶裝嗎?


vikandy wrote:
別不懂裝懂天然氣比重...(恕刪)


懂哥 那如果天然氣不通風勒

引用一下新聞

自由時報 – 2011年8月21日 上午4:24相關內容放大照片一樓瓦斯漏氣 透天厝三樓氣爆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一樓瓦斯管漏氣,氣爆的卻是3樓,此事太離奇!

台中市一家麵館昨天轟然一聲巨響,麵館梁姓老闆的兒子全身有60%遭烈燄二度灼傷,急救後送加護病房觀察;消防局表示,氣爆原因不明,已要求瓦斯公司立刻修護,以免意外重演。

梁姓老闆在台中市天津路一段經營麵店,一樓是營業店面,2到5樓當住家。天然氣公司人員說,這家麵館幾天前就發現所使用的天然氣外漏,檢查後確認是廚房外面的管線漏氣;因麵館還要做生意,工程人員只好先用AB土止漏,約定昨天下午2點左右修護。

昨天上午11點,老闆緊急告知天然氣公司,漏氣情況變得更嚴重,當時老闆的兒子在3樓洗澡,不久就發生氣爆。

目擊者表示,轟然一聲巨響,3樓窗戶玻璃都碎裂,幸未釀成火災,但隨即傳出哀嚎聲,老闆的兒子被救出時,全身黑如木炭,連頭髮都被燒得鬈曲,全身有60%二度灼傷,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為何一樓瓦斯漏氣,卻是3樓氣爆?

疑沿排煙管飄到3樓

天然氣公司人員推測,天然氣比空氣輕,漏氣後會往上擴散,可能是漏出的天然氣,沿屋外排煙管來到3樓住家,加上被害人打開熱水器等電器開關,才瞬間引爆。

但消防局表示,氣爆原因尚未釐清,天然氣公司說法可議,因案發時三樓窗戶緊閉,且瓦斯飄出後再怎麼會擴散,也不可能會「穿牆」,如阿飄般穿透屋內,該局已要求瓦斯公司立刻修護,以免意外重演。

經營瓦斯行的陳姓業者表示,天然瓦斯比空氣輕,漏氣後會溢散在房間上方,民眾若發現瓦斯管漏氣 ,一定要馬上修護,否則不只會發生氣爆意外,更可能發生中毒鬧出人命,切莫掉以輕心。
我家一年用不到2桶瓦斯(20+16各一桶),依目前的價格來算,天然瓦斯一年的基本費用就足夠支付桶裝瓦斯費用。
等於使用多少度數就被A多少錢,所以用量少的用桶裝瓦斯比較省錢。而且我覺得天然氣的度數跟液化天然氣的公升很難比較,我家兩個人,天天煮晚餐一年用不到一桶16的瓦斯,熱水器用恆溫的一年用一桶20的瓦斯,而且都固定冬天一月左右用完。不過晚餐偶爾是煮簡單的麵食,也常用烤箱,快鍋或煮湯都用電磁爐,所以瓦斯用的很省。但是我妹妹家的天然瓦斯費用一期竟然有400~700多不等,她們家3個人,沒有天天開伙,甚至一星期才煮一次,也是用恆溫熱水器。所以我覺得裝天然氣好像很不划算。甚至覺得會被坑錢~~~

此外,基本費不能抵使用度數根本是吃消費者的錢,誰會為了消化基本費用而浪費瓦斯?!!這說法太白痴了,誰會因為使用度數未達基本費用而浪費瓦斯?開火空燒嗎? 瓦斯又不能吃!

numbalex wrote:
現在 改成民營了 以前確實都是退輔會的人
肥貓都 退休摟..(恕刪)


台灣的瓦斯費如此之貴,因為養了這群冗員!你們的瓦斯費被這傢伙拿去報假帳通姦養情婦了!

前指揮官被疑染友妻 遭揪報假帳
2015年05月05日
陸軍十軍團前指揮官趙希平中將,拿友人發票請領交際費遭起訴。

【新北報導】陸軍十軍團前指揮官趙希平中將,退伍後轉任欣中瓦斯總經理,三年前參加石姓同學慶生會,跟石男要發票向公司詐領交際費,後因石男疑妻跟趙男有染,屢告趙男不起訴,憤揭發趙男涉報假帳,新北地檢署昨依《商業會計法》起訴趙男。

聚餐要1.7萬發票

趙男(六十二歲)是在二○一○年間,至欣中瓦斯擔任總經理,據悉年薪四百餘萬元。二○一二年十月,昔日陸軍官校石姓同學生日宴客,邀請趙男等多名同學。趙男當天跟石男要一萬七千餘元的餐會發票。

通姦無證據免賠

直到去年一月,已離婚的石男聽友人說,妻子未離婚前常與趙男出遊、外宿通姦,憤而控告趙男通姦並求償三十萬元,但因時隔久遠又無證據,趙男獲不起訴且免賠,石男憤而再告發趙男跟他要發票向公司請領交際費。
趙男辯稱,當天餐會因僅帶一瓶洋酒,過意不去才決定出飯錢,但出席餐會的朱、陳同學卻說,當天趙男有給石男三千元紅包,檢方認為,若趙男已給石男紅包,何須要出吃飯錢,辯詞不符常情,起訴趙男。
由老實的魏家兄弟來經營食品業,是一件令人放心的事情。

konbufenju wrote:
換桶裝的話 連瓦斯爐還有..

...(恕刪)

的確沒錯要換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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