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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騎樓、防火巷違建 下月起拆除

Terrencesylphy wrote:
後來的現代政府利用容積獎勵鼓勵設計騎樓,這時的騎樓不能佔用,必須空出來給人走,不然,違法。
透過這種獎勵提供了騎樓,但是原本現代都市設計概念裡的人行道卻不見了。...(恕刪)


1. 政府會說: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2. 人民與建商違法,建商賺錢,人民貪使用空間
3. 人民建商違法後,政府鄉愿不取締,取締就抗爭找民代關說砍預算....(咦?依法行政?)
所以......

Terrencesylphy wrote:
道路不只是提供汽車行走,也應該提供行人行走。不能因為額外提供的行走備案"騎樓"出現了,原本的正式主角"人行道"卻神隱了。
在要求私人騎樓的同時,我們不要忘記了,政府的正事沒幹。全台灣大概只有台北市,在人行道這方面幹了正事。其他的大概都嗡嗡嗡,瞎忙虛幌一場,表示有在做事。...(恕刪)


的確.......人民建商談圖利益+公權力不彰.....這就是我說的共犯結構
(同樣道理出現在豪宅公共開放空間與獎勵公共停車位之類的議題上)
所以我一直反對騎樓的設計
道路設計對現有建物道路已經來不及了,但應要對現有騎樓占用嚴格取締,讓騎樓回歸原有功能
同時未來取消騎樓的獎勵與規劃+政府道路規劃時就要納入人行道.....
目前新建道路比較有這方面的想法....如五期,和緯路...等


燒酒醉 wrote:
http://udn...(恕刪)


若能確實執行, 敝人將萬分感謝德政
台南的騎樓違規超嚴重不僅放機車連店家的桌椅雜物都放...
要拆除....難難難....
台南小市民卑微的要求

路平

人行道不破

騎樓能走

大雨不淹

就這樣!

唉!真可憐!
網路上我看不到您,但我會在我的回應留言中看到我自己。
Terrencesylphy wrote:
政府要帶頭做示範,先把道路兩旁應該有的人行道還給行人,才有資格要求私人的騎樓。不然,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私人騎樓很難平整沒有高低落差,因為台南的地勢高低起伏很大,土地分屬個人,房子不是同時建造,例如北門路。

但是道路兩旁的人行道屬公有地,可以統一高度和坡度,做出平整滑順的路面。

人行道才是行人行走的首選,騎樓只是雨天備案,做事情不能輕重不分,本末倒置。
...(恕刪)



華人就是 明明違法的事, 理由卻一大堆

引言就一例. 超標準的啦


不過說真的. 台南市容髒亂這麼久, 賴也作滿一任
實在很難相信這回真的要整理. 信心度...
並排違規停車都不取締了, 還拆違建?

做事能像打嘴砲這麼強就好了
請工務局不要做秀,人行道的違建有本事先拆了吧
1.土地公廟違建:小東路莊敬路口人行道上
2.花店違建:林森路東豐路口頂坤餐廳隔壁人行道上
3.機車行違建:開元路長榮路口人行道上
在自私的台灣人土地上設計騎樓針是一大失敗
看到國外寬寬的人行道真是羨慕

話說我老家隔壁兩戶都用鐵門把騎樓封死,有人稽查他們就把鐵門打開
這樣算嗎? 如果不算 那永遠拆不完
拆吧,但請還我們真正的路邊人行道,不要拿無法達成無障礙環境的騎樓來抵賴.
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永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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