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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交屋三個月的新房子,出現疑似壁癌的東西...


拿鐵加糖 wrote:
唉~~~
正本清源,...(恕刪)


首先,我必須先聲明,當初的試水高度根本沒有超出我浴室的門檻,換句話說水深根本不到五公分
難道建商的浴室防水層高度做不到五公分嗎?還是這是大大您的標準?只要五公分的防水就夠了?
再來,我們放水也不到24小時就流光了,所以更沒有所謂"淹了"好幾天的說法,誰會沒事讓房子淹水?

如果建商有自己的一套驗屋標準,那他們也可以提供,以後要驗屋前就要請他們註明"禁止把浴室排水孔塞住做測試",哪個建商敢事先提出來?

我從沒說過要在浴室游泳,大大在哪張圖片很"清楚"的看到試水高度讓我可以游泳了?
小妹也沒有硬要建商負責什麼,如果不是壁癌不用打牆是最好,誰會希望新屋住都沒住過又要再打掉牆壁?
建商要等乾了再重新油漆,如果這是可行的解決辦法,小妹當然也可以接受。如果真硬要叫建商負責的話,
那我也不用聽從建商的建議先做觀察,直接叫他打掉就好啦

對一個不懂狀況只會放炮的人,實在是無言以對~~
對了,如果大大可以找的到只有水深五公分的游泳池並在裡面游泳的話,
請告訴小妹一聲,那絕對是奇觀~~



Amelia Lin wrote:
首先,我必須...(恕刪)


我贊同樓主說的,
我相信樓主的驗法是網路上大家提供的方式,
我當初新房在驗屋時也是有跟工地主任提出要把排水口塞住試水的驗法,
結果主任就說其他住戶也有人提出所以他會全部幫我們試,
雖然他也是說一般人不會在廁所淹這麼高的水,
後來主任的做法就如同網路上寫的做法一樣,
不過高度也是不超過五公分,就是不超過門檻,
所以我們主任都這麼熟練的幫我們處理了,
我就不相信一般人這樣驗會是錯的

拿鐵加糖 wrote:
唉~~~正本清源,本...(恕刪)


<試水的高度越過建商所定的防水高度,導致水越過防水層>
哈哈哈!浴室試水高度要超過防水層
第一不就建商的防水層只用10公分.不到100~160,還是10公分以上防水層做好玩的?
第二不是樓主試水把門縫全部封死?才導致水超過防水層

幫建商講話講到這樣?
之前請你提不然浴室該怎樣正確測漏又提不出來..
回應原波的話,在網路上的發言也就只能從文字敘述中評論回應,
現場是怎樣,我、或者所有的網友都不得而知,
如果大大只想聽到一面倒的言論,那請略過我的發言,
你可以選擇不去看所謂少數的觀點,
而我只是從施工的角度去做評論,認為原波是不清楚防水施工的設計,
而一昧聽從網友廣大的"民意"胡亂試水,得到的這個結果你怎麼去解讀?
然後你再依照民意試出必然的漏水,再來網路上問"民意",
結果得到就如上面一面倒的可怕言論。
我覺得大大回我的文,還算是理性。
但我看過的很多結果是這種不算問題的問題,
到最後演變成買房的人堅信網路民意才是正確的,然後強硬的跟建商硬幹,
聽從網友的,去找消保官、蘋果,甚至鬧到法院去,要退屋。
接下來,
建商只好聽從所謂的網路民意去重新施工,
然後呢?
再拿施工照片去網路上問民意,結果又哪邊不對,哪邊有問題,
最後再不斷的試水,試到不通過為止,
再拿這個結果要去退屋......
這是我看到的惡性循環.

我不知道原波網路上發這篇文章要的是什麼?想聽不好聽的?想聽到你的建商是黑心建商的答案嗎?
發表不同於民意的意見,差不多就是會得到這種被公幹的回應,
但是大大捫心自問,你聽那些不好的言論得到是什麼?能得到有意義的作為嗎?
我並不是建商,我只是建築從業人員,知道一些事情,所以想提供不同觀點的言論,
我想這也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內吧?況且我也沒有那種必要替建商講話,
就算是剛好言論是站在建商是對的,如此也沒有必要被貼上建商同路人的標籤。

我所謂的游泳池只是一個譬喻,是指一般人洗澡不會這樣淹水。
另外我想重點並不是在於試水的高度,而是試水的方式跟原有設計是不是可以如此測試?
否則試水半天,得到一個你無法解讀的結果,如此的測試有意義嗎?

如果建商可以明文寫下來"消費者不能以非一般使用情況試水",哪個建商不會去寫?
問題就是有多少消費者能了解,每一個產品本來就有它的極限,再一般使用下是不會有問題,
但如果你要用過於設計的方式來測試,測試出來,沒過,請問你要怎麼辦?如果可以過 一點問題也不會有。
消費者不一定是專業的人,就算是專業的人,也不是設計的人,也不是施工的人,我想消費者只是使用的人,我的觀點是使用的人就用一般你自己使用的方式去測試就好,其餘的你來網路上聽這些 你除了得到一個心情不好以外,其他的你也得不到什麼。就是因為網路上的人大部分都不懂,但是又很愛亂講,講得好像是很懂,"反正是別人的房子"、"講了也不用負責",攻擊別人的房子好像自己的房子就比較好一樣。

最後我只是想建議原波,大大應該好好的跟自己建商討論,如果防水有問題,建商跟你的立場是一樣的,
建商是花錢請防水包商來施工,當然希望得到的是一個良好的結果。只是我看到很多言論提供的觀點卻是剛好相反,剛好是要發文的人去叫建商搞破壞,為了一點不是問題的問題,結果去影響長期的品質。
以上









Amelia Lin wrote:
首先,我必須先聲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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